我與前女友重修舊好被未婚妻告了(2/3)

我女友與青梅竹馬的慘烈修羅場 13

首先從宣讀檢察官的起訴書開始。

「被告·季堂銳太(當時五歲)於若葉幼稚園星班在籍時,與被害人我·冬海愛衣(當時五歲)締結婚約。可是他完全把這個約定忘得一乾二淨,還跟各種女生,有、有、有了關係!結果就摒棄婚約了!然後他還預定在今年六月要和秋筱姬香小姐辦理登記,將、將登上幸福的頂峰我絕對不允許怎麼能讓你一個人幸福這樣小愛衣不就太悲慘了嗎死刑死刑死刑死刑!」

呼——呼——呼——呼——肩膀起伏喘氣的冬海檢察官,眼睛布滿血絲很恐怖。

「這樣說不定死刑也好吶。」

吉娃娃法官感覺很馬虎地說道,不知為何是關西腔。

「喂,千和,不對是庭上,拜託你公正公平地判決吧。」

「好——那麼被告,起訴書的事實有錯嗎?」

「太多了!」

「哪裡?」

我放聲說話,就像要傳達給在場的所有人:

「一開始我和冬海的婚約本身就不成立!那是孩提時代天真無邪的玩笑話!那種東西都長大成人還繼續拿出來說嘴也太荒唐了!」



「律師的意見呢?」

千和試探性地問,真涼於是帶著微笑起身:

「如今被告雖然說是天真的玩笑話——但果真是這樣嗎?」

——咦?

「小時候的約定在戀愛喜劇中,就是所謂的『王道』——應該說是青梅竹馬的決定性要素。毀約之類的行為,只能認為是被告欠缺身為戀愛喜劇男主角的資質。」

對啊對啊——旁聽席傳來幾個這樣的聲音。

千和法官和冬海檢察官也一副「嗯嗯嗯」的表情。

「等一下真涼,為什麼你要說這種對我不利的話?」

真涼一聽在我耳邊說:

當然,真涼眨眼示意——但實在很令人不安。

那張老舊又皺巴巴的紙片,我在高中時期不知被強迫看了多少次。

「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等!你在胡扯什麼啊!?」

冬海咚一聲用力敲桌,定睛看著我:

果然姬香是站在我這邊,她是我的終生伴侶!

這裡分明是法院吧……?

她的瞳孔溢出大顆淚水:

姬香渾身發抖,不停顫動著嘴唇:

好啊!不錯喔真涼!

並非在政府機關拿到的正式格式。

「他選的不是你,他選的是你的身體!」

「你還不懂嗎?小太。」

就在我已經有心理準備會被判有罪的時候——

接著是訊問證人秋筱姬香的時間。

嗚喔喔喔喔喔喔喔!旁聽席歡聲雷動,簡直像逆轉滿貫全壘打飛過來似的騷動不已。「小愛衣最棒了!」「小愛衣好贊!」「小愛衣!小愛衣!」呼喊聲不停響起。

「是事實。幼稚園是要怎麼有婚約啊!用常識來思考——」

「法官,請讓我檢查那張結婚登記書。」

「比起這張結婚登記書,銳的主張真是廢渣吶……(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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