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中生活的開端是修羅場

我女友與青梅竹馬的慘烈修羅場 1


雖然是自己宣稱,但我是「反對戀愛者」。

戀愛這種東西只是一場騙局。

它是一種熱病。

如果在大庭廣眾下看到調情的情侶,任誰都會覺得「很討人厭」吧?都會想要他們「閃遠一點」吧?這才是戀愛的真面目:因為腦內啡之類的大量分泌,讓人陷入失去羞恥心的狀態。如果別人要談戀愛,我覺得「隨他們開心就好」,至於自己可不行,就算不是在大庭廣眾下,我也不想做那種丟人的事。

——為什麼?要是我將上述想法說出口,別人應該會笑著這樣回答吧:

「你是在逞強吧?」

「這是你不受歡迎的藉口嗎?」

哼。

說我不受歡迎?

才沒那回事。

也有人向我告白過。

那是我在若葉幼稚園中班的時候!

……算了,好漢不提當年勇。

這個道理我當然也懂。就像三流大學生說「學歷哪有什麼關係」一樣不成體統,沒有情人的時間=年齡的我這樣說,也只會被當成偏見。

所以我不曾對任何人說。

可是這是我的真心話。

原因來自我的雙親。

小學時,我經常聽父母談起他們邂逅並相愛的愛情故事,就像戀愛電視劇的劇情一般。

國中時,我則是經常聽到像戀愛電視劇般已經結婚的父母,彼此的醜陋爭吵聲。

然後,在我國三的夏季某日,父母與彼此找到的伴侶各自開溜,消失無蹤。

·讀書第一!

「……真的嗎?」

桐生冴子小姐是我父親的姊姊,也就是我的姑姑,是連同我家房子一起接收,收養我的恩人。這種破爛的房子,如果趕快賣掉拿錢還比較好吧,沒想到她竟然跟我說「你應該不願意離開住慣的家吧」,特地搬過來跟我一起住。

如果告訴別人,總是會得到「你真辛苦啊」之類的同情回應。雖然在習慣以前的確很累人,如今做家事卻似乎成了我的興趣。特別是做菜,既可以直接反映自己下的功夫與努力,對每天的生活也很實用。

走到附近的超市「丸德」只需約十分鐘路程。

「既然如此,你揮竹刀也沒意義了吧?」

根據我的犯罪分析,這傢伙將來沉迷於登山的可能性很高。

像我這種成熟的男性根本跟她談不來!

「沒問題!上禮拜檢查的時候,醫生說如果只是揮劍練習的話,沒問題的。」

如果沒有冴子小姐的話,我應該會被其他親戚強制送到孤兒院吧。

真是個小孩,還是討人厭的小鬼頭。

這就是我鎖定的目標。

騙人……

時間是傍晚五點半。洗完衣服、用烘衣機烘乾後,我出門採買晚餐的材料。正當打算先煮飯的我俐落地洗米時——隔壁的庭院傳來「呀!」「噠!」氣勢十足的聲音。

我想,首先就從她的故事開始吧。

並非所有人都像我父母。

「你為……(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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