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高中生活的開端是修羅場
我女友與青梅竹馬的慘烈修羅場 1
雖然是自己宣稱,但我是「反對戀愛者」。
戀愛這種東西只是一場騙局。
它是一種熱病。
如果在大庭廣眾下看到調情的情侶,任誰都會覺得「很討人厭」吧?都會想要他們「閃遠一點」吧?這才是戀愛的真面目:因為腦內啡之類的大量分泌,讓人陷入失去羞恥心的狀態。如果別人要談戀愛,我覺得「隨他們開心就好」,至於自己可不行,就算不是在大庭廣眾下,我也不想做那種丟人的事。
——為什麼?要是我將上述想法說出口,別人應該會笑著這樣回答吧:
「你是在逞強吧?」
「這是你不受歡迎的藉口嗎?」
哼。
說我不受歡迎?
才沒那回事。
也有人向我告白過。
那是我在若葉幼稚園中班的時候!
……算了,好漢不提當年勇。
這個道理我當然也懂。就像三流大學生說「學歷哪有什麼關係」一樣不成體統,沒有情人的時間=年齡的我這樣說,也只會被當成偏見。
所以我不曾對任何人說。
可是這是我的真心話。
原因來自我的雙親。
小學時,我經常聽父母談起他們邂逅並相愛的愛情故事,就像戀愛電視劇的劇情一般。
國中時,我則是經常聽到像戀愛電視劇般已經結婚的父母,彼此的醜陋爭吵聲。
然後,在我國三的夏季某日,父母與彼此找到的伴侶各自開溜,消失無蹤。
·讀書第一!
「……真的嗎?」
桐生冴子小姐是我父親的姊姊,也就是我的姑姑,是連同我家房子一起接收,收養我的恩人。這種破爛的房子,如果趕快賣掉拿錢還比較好吧,沒想到她竟然跟我說「你應該不願意離開住慣的家吧」,特地搬過來跟我一起住。
如果告訴別人,總是會得到「你真辛苦啊」之類的同情回應。雖然在習慣以前的確很累人,如今做家事卻似乎成了我的興趣。特別是做菜,既可以直接反映自己下的功夫與努力,對每天的生活也很實用。
走到附近的超市「丸德」只需約十分鐘路程。
「既然如此,你揮竹刀也沒意義了吧?」
根據我的犯罪分析,這傢伙將來沉迷於登山的可能性很高。
像我這種成熟的男性根本跟她談不來!
「沒問題!上禮拜檢查的時候,醫生說如果只是揮劍練習的話,沒問題的。」
如果沒有冴子小姐的話,我應該會被其他親戚強制送到孤兒院吧。
真是個小孩,還是討人厭的小鬼頭。
這就是我鎖定的目標。
騙人……
時間是傍晚五點半。洗完衣服、用烘衣機烘乾後,我出門採買晚餐的材料。正當打算先煮飯的我俐落地洗米時——隔壁的庭院傳來「呀!」「噠!」氣勢十足的聲音。
我想,首先就從她的故事開始吧。
並非所有人都像我父母。
「你為……(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