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IV

B.A.D事件簿 2 繭墨絕不向神祈禱

不只我一個人想要「毀神」。

我們的祖先之中,也有很多人試圖寫出「神」。

可是他們全都失敗了……這些什麼夜班不到的傢伙中,甚至有人被自己所寫出來的「某個東西」給吃掉。這些人的共通點就是全都不得善終,他們大肆宣揚要「毀神」,之後卻因為自己愚蠢的行為,被族人給定下罪名。在他們失敗的那一瞬間,曾經信誓旦旦要達成的豐功偉業自然也成了眾人指責的對象,這就是試圖接觸「神」的人最後的悲慘下場。從很久很久以前,這樣不成文的規定便深深地剎在人們心上。

「人」絕對不能把「神」當做目標。

這是禁忌,即使只是當成目標也是極大的罪過。

「神」之所以偉大,就是因為他位於人類所無法到達的境界。

遙不可及,崇高的「神」。

我很明白這個道理。

然而,我不知道該怎麼做才能接回■■■。很久以前,在神的世界裡,伊邪那岐曾經遠赴黃泉國度,接回伊邪那美,「神」有能力辦到,對一個可憐的渺小人類來說卻無法完成那樣的任務。如果可以,我願意傾其所有迎回我的■■■,不管她的姿態有多蒼老,外型變化有多劇烈,我還是要將■■■帶回來。

可惜,我很清楚,我的願望毫無意義。

不管我怎麼乞求都毫無意義。不管怎麼祈禱也沒用。

「神」不會救贖「人類」,更不可能實現渺小人類的願望。

既然如此,我為何要遵守人們定下的禁忌?

創造「神」有什麼不對?想寫出「神」又有什麼不對?我不斷地祈禱並許下願望,然而經過無數個祈禱的日子,我總算明白這一切都沒有意義……所謂的信仰根本沒有意義,不讓「人類」看見的「神」等於從來沒有存在過。

「神」既然不存在,就由我來創造一個吧。

為了創造「神」,我需要那個被稱為「神」的女孩的血。我也是優秀的超能力者,可惜我們的超能力被人類的身體所困,無法發揮全力,所以需要那個被人們當成「神」來崇拜的女孩的血。我不惜犧牲一切取得她的血,為了崇高的目標、為了收集足夠的血,我會盡全力地和她對抗。這也是禮貌,我對她的尊敬便是殺了她,就算我已經是個非人的畜生,只有這點禮貌必須遵守。

也許……■■■不會原諒我這麼做吧?

但我還是要做。為什麼呢?因為我——

————來吧,來毀滅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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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好像聽到了什麼聲音。

我拍掉雄介的手並發出嘆息。走出繭墨家的我們搭了六站電車,在市中心下車之後,繭墨很有自信地往前走著,沒有走到眾多餐廳聚集的地下美食街,反而走到車站旁邊的廣場。我還以為她已經找到想去的餐廳,沒想到……(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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