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羽毛現·上(4/6)
流行之神 警視廳怪異事件檔案0 1
「是呢,要讓巨大的鋤頭咬進屍體里,我認為必須有非比尋常的臂力和胸肌。」
這就是說,自己的話就能做得到的意思嗎?
『至少應該還有隨意的再聽證工作,佐佐木課長有這種打算。對小暮你的公寓的居屋搜查據說也會就這樣進行下去。』
「……前輩,我沒有拿著什麼鋤頭喔。首先,在狹小的房間就沒有放的地方。」
『就算在公寓里沒有,現在也有租借貯物室之類的東西。』
「前、前輩!」
小暮都想哭出來了。
『這只是作為刑警說說會怎樣搜查而已。我相信小暮。課長想要再聽證的話,由他去做不就好了嗎?只是,為了證明清白,我想現在最好不要魯莽地行動,很可能會再起疑心的。你好像跟犬童警部聯絡過關於居民冊的事,不過有事情想調查的話請跟我說,我會代替你行動的。』
「……非、非常感謝你前輩……這樣的話,那個……」
小暮拜託風海「想要調查叫做星崎的少年」。那傢伙拿著斧頭,說不定是真正的犯人。
『是在夜間玩伴里當上領頭身份了嗎,不過聽取了證詞的少年沒有說出任何關於那個男人的話。』
「……請向再向那個被保護起來的取證的少年問一下吧。」
『保護並沒有實行喔。』
小暮就像是眼睛進了沙一樣眨了眨眼。
已經死了兩個夥伴,一般的話不是應該由少年提出保護我吧的嗎?
『出於事件性,目前正在實施報道管制。本來傍晚的新聞上就應該播放出來了,但是為了隱藏只有犯人才可能知道的情報,應該只報道成他殺致死的屍體之類的新聞。』
可是,畢竟是稱得上連續殺人的事件,估計警察也不會這麼簡單就放少年回去吧。
『少年的家長是眾議院議員,律師很快就過來了。』風海的聲音中帶著肅殺的迴響,『不過是在有點遲的時間裡去便利店,怎麼就成了「夜間遊玩」了呢,剛要說話就被滔滔不絕地指摘警察蠻不講理的搜查。嘛,站在我們這邊也無法強行扣留既不是被害人又不是加害人的孩子,當作保護也好警護也好,都以憑據行政權力的監視侵犯了個人私隱的理由拒絕了。』
「可、可是!少年本人應該很害怕吧,到昨晚為止都在一起的朋友有兩個都被殺掉了啊,很可能會患上創傷後應激障礙的。」
『少年說「我沒有問題」——』
「喏——,不會到DAI君的身邊去的了喔——」
「你是誰?」
「大猩猩!」
從孩子的腳程能移動到的範圍出發,MAKI的家應該不會遠於昨晚的便利店周圍兩站路以上。但是,即使連超出這個範圍的區域內的幼兒園和託兒所都全部問過一遍,還是哪裡都沒有叫做MAKI的男童登記在藉。
鼻樑嚴重……(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