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青春紀行 2 答案是YES
在這個作品本文部分寫完的同時,我多年來愛用的筆電陷入危急狀態(衰老),幸虧在它完全斷氣之前,我得以保住資料,並且買了一台新的筆電替換。這篇是我第一次用新筆電認真寫的文章。
哎呀,真不愧是新筆電。無論開機或是什麼,速度都很快。快是快,但是……該怎麼辦?好難用。我快哭出來了。
前一台筆電實在太方便操作,我幾乎想要再買一台一模一樣的,但是舊款是在很多年前購買,已經不可能找到同一款,於是購買同一家廠牌的後續機種,我以為「這種東西都很相似吧?廠牌也一樣,應該不至於差太遠。」所以沒有詳細調查也沒有試用,一看到就買下,都怪我太天真……明明連外表看起來都天差地遠……
像這樣打字時,最先感到不習慣的是這台筆電的鍵盤部分較厚。又厚又有高度,手腕的角度,可以說手擺上去感覺很不舒服。我調整了椅子和桌子的高度,這次變成螢幕位置太低,眼睛好累。而且我不習慣寬螢幕。對於文庫本原稿的文字量,我喜歡固定編輯的寬度橫向直寫,但是因為不夠高,導致我要確認上下時,一眼能夠看見的內容太少,必須捲動畫面才行。就連我在寫這麼短的文章時,也一下子就寫到上背和右肩僵硬。
我雖然自認神經質,但就這一行來說,身體就是資產,而且在截稿前必須花上十幾個小時一直盯著電腦螢幕,因此我不得不重視電腦的使用舒適度……既然有那個閑工夫得意地說自己很重視,為什麼一開始不多花點時間調查,買個自己能夠接受的電腦呢……?
……唉,不過回想起來,前一台筆電也生產了十本以上的作品。多年來的手汗使得鍵盤四周的塗裝脫落,變成不能見人的破爛模樣。
身體、眼睛、腦袋早已習慣那種感覺,要找到與那台一模一樣,而且馬上能夠上手的筆電原本就很困難。等到這台新筆電因為不斷寫稿而被手汗弄到表面脫落時,我或許已經不會再去想習慣與否或好不好用的問題。話說這台新筆電好像是利用無論怎麼流手汗也不會剝落的材質製作。如果這樣還能剝落,我真想問問自己的手長了什麼東西。想到這裡,讓人覺得技術果然介小斷進步。時代也追上手汗了。
朋友:「手太幹了,真不舒服!」
我:「我的手很濕潤喔!分你一些吧?」
朋友:「咦?不用了、不用了!我才不要!」
我:「來吧,別客氣。」
(握……)
朋友:「啊啊……!為什麼那麼濕……混蛋!」
——這樣的對話從學生時代持續到現在。如果你也和我一樣是手汗狂出的類型,我推薦你使用這個廠牌的筆電。不過我前面抱怨了一大堆,……(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