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的戀愛(2/3)

奇蹟寄物商 1

「雖然我總是盡量避開圖書館,但是有一天我就是特別想要去看看,忍不住走了進去。那是我小學三年級的秋天。裡面有好多書,簡直就像在做夢一樣。正面最顯眼的書柜上,就擺著這本書。我對封面一見鍾情,很想要看看內容。我定睛一看,發現架上竟然有十本一模一樣的書。明明其他的書都只有一本,這本書卻有十本擺在上頭。於是我就心想,反正這裡有十本,就算帶一本走應該也不會被發現。然後,我就把書藏在毛衣里,偷偷帶了回家。沒有任何人上前盤問我,一切十分順利。」

接著老闆問道:「書好看嗎?」為了帶過偷竊的罪行,他打算將話題轉到書的內容上。不過肥皂小姐的回答卻是出乎意料。

「我沒有看。那天回家後,在面對書本的那瞬間,我開始覺得這本書好可怕,心裡越來越難受,我就把書收進了柜子深處。我明明就那麼想看,結果卻變得連碰都不敢碰。我還真是任性。」

門帘突然搖晃了起來。她大概是在譴責肥皂小姐,「對啊,你太任性了。」畢竟門帘打從剛剛開始就在吃醋,現在全身都變得皺巴巴的。

「之後每次搬家我都打算要把那本書丟掉,但怎樣還是無法丟棄,心想著總有一天一定要拿去還,結果就這樣放在身邊二十年了。」

「你不會感到痛苦嗎?」

「老實說,平常我完全不會記得這件事。我現在辦了住民票(註:居住地之地方公所所開具的居住證明)也有了戶籍,已經可以得到最基本的待遇。像是借書證,只要我想要就可以去辦理。雖然我從來沒辦過就是了啦。畢竟在心裏面,還是會有股罪惡感。」

罪惡感是什麼東西?

照話題的內容聽來,應該是指「對不起」的心情吧。

「在我忙著為婚期整理行李的時候,就發現到了這本書。我下定決心這次一定要乖乖還回去,然後坐上了電車,跑到以前住的城市。結果沒想到圖書館早就關門大吉,我再也還不了書了。一想到自己已經沒辦法歸還,反而讓我變得更在意。為了暫時避開這本書,我才會拿過來寄放。」

「婚禮結束之後,就會沒事了嗎?」

「我不曉得。雖然不曉得,不過我覺得只要結完婚,好像就再也變不回過去的自己。因為我已經得到歸處了嘛。我想這麼一來,就有辦法再度面對這本書了。」

「你想要讀讀看嗎?」

「是啊,我想要試著閱讀看看。我認為好好接受這本書,還有自己的過去之後,我就能夠向前邁進了。」

「本店會小心代為保管的。」老闆說完,告知了寄物金額,收取費用。肥皂小姐抱著我站起身說:「拜拜羅,水波蛋。」

我大吃一驚!為什麼她會知道我的本……(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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