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話「神隱」的傳說 前篇(4/6)
第101篇百物語 2
「啊哈,身體還真老實呢。」
「因為我一直被霧香誘惑啊。理性還能勝出已經很奇蹟了。」
「說得這麼直,真讓我不好意思呢。謝謝你,文字。」
聽到這麼一句『謝謝』,還真讓我安心。
「哎呀呀,總而言之。我和夢裡頭的女孩子就只有聊聊天而已。」
「嗯嗯。」
「然後,就和她約定『下次要一起吃飯』。」
「嗯嗯,原來如此。」
霧香從口袋裡拿出自己的『D-Phone』,開始進行操作。
「來,文字。」
然後,她把上頭顯示的頁面給我看。
「呃,可以隨便給別人看嗎?」
「『D-Phone』的畫面只有『Lore』或『Half Lore』才看得見。」
「啊,是這樣啊。」
「如果被普通人看到不就糟了?」
「要是看得理所當然,那就會失去感動了啊。」
雖然說光是看不看得見幽靈,就足以製作成電視節目了。
因為世界上的靈異人士能理所當然地看見幽靈,所以觀眾才能看節目看得心驚膽戰或興奮緊張,以及『什麼啊,原來是造假的』的失望。
我已經不能享受那樣的樂趣了嗎?
我不禁體會到靈異人士的憂鬱。
「不過,『Lore』這種東西不是會因為不被談論而變弱嗎?」
……只要還有那樣的事件在,『神隱』就不會消失。
「一般的『Lore』是會那樣,但『神隱』本身比較有名。」
「對。她開始獨立思考、吸收犧牲者,而且開始思索要怎麼讓自己一直存在下去。」
「原本是屬於自然產生的『食人村』,後來變得以詞乃的意志決定是否發生了?」
原本我還以為那是自己的專利,沒想到這麼近的地方就有先驅了。
「在替『食人村』的存在加上『朱井詞乃』這個名字的瞬間……原本算是自動機關的村子,就開始以詞乃的意志行動了。」
我好像明白了魔女有多麼辛苦。
我曾在電視節目或網路新聞上看過一整年的失蹤人數,當時還驚訝說:『原來每年都有這麼多人不見!』印象中,我看到光是警察接到的報案數就多達十萬件以上,不過詳細數字我記不清楚了。
「像是魔力一樣的東西嗎?例如說?」
「幾乎不需要吧。因為『Lore』是完全依照『故事』或『傳說』,所以才能使用特殊能力。」
「咦,那麼被霧香吃掉的『Lore』實質上還存在著嗎?」
「站在霧香的角度來看,其他『Lore』算是作弊對吧?」
「啊哈,謝謝你,文字。如果不難受,那就不算是魔女了。」
這也是魔女必須支付的代價嗎?
回想到當天的情形,我不禁打了個冷顫。
所以就算『食人村』比『妖精的神隱』更有名,後者也不會消失。
「喔……和霧香戰鬥時的那個嗎?」
「厲害厲害。」
明明不覺得……(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