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全裸的笨蛋登場(9/10)

笨蛋全裸向前沖 1

啊啊,還有剛剛笨蛋說得沒錯,我現在什麼都沒穿。我遵守師父所謂寫小說就等於全裸的教誨,以這樣的方式敲打鍵盤。要是甲斐抄子知道我這樣做,不知道會不會稱我為愛徒?但我的腦袋尚未混亂到會產生這樣的妄想。

「我才要問你,你閑著沒事做嗎?話先說在前面,看也知道我很忙。」

「不,這已經不是看也知道,是讓人看不下去……不管怎麼說,為興趣忙碌的確是很幸福啊。也好,我今天算是來看看你有沒有偷懶。我也有事情要做,其實還挺忙的,只是抽空來監視你而已。」

「是嗎是嗎?閃邊涼快去,不要偷看我的熒幕。」

「讓我看看又不會少塊肉。我才不會抄襲這種東西。」

「喂,什麼叫做這種東西?少羅唆,別來礙事。」

「好好好。」

笨蛋躺在我鋪著沒收的被窩上,這傢伙是不是把別人的房間當成他的休息室?算了。我不說話,隨他去睡。這事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必須想起或醞釀出昨天寫這些文章時的心情。然而,我平常寫作時不會特別注意到某件事而寫,所以根本無從回想;而且感情融入的程度很低,根本無從醞釀。我放棄完美接上之前寫的段落,一字一句寫下去,結果文章的張力變得相當低。不過,文字的安排與辭彙的選擇變得很有條理。算了,文章缺乏統一感是我的老毛病,就別在意了。

這天笨蛋回家後我仍繼續寫作,一共寫了八張。剩下一百一十張,如果能夠維持這樣的步調,再過十三天就會達到規定張數的上限。

可是,想也知道不會這麼簡單。

第三天,手停了下來。我試著一如往常從中午開始面對電腦,但手指就是不動。似乎是因為整整兩天都在寫小說,身體有些膩了。要是我一開始動筆時寫得順利,就常會發生這種事。但我還是被非寫不可的強迫觀念綁住,沒有心情出門。心情很煩躁。今天笨蛋沒來,所以我也沒辦法輕鬆消磨時間。無可奈何之下,我只好選擇不動也能消磨時間的活動,那就是新接龍。心無旁騖地玩新接龍,一整天都在玩新接龍,玩到最後眼睛充血、痛得不得了。好睏。雖然原稿只前進了兩行,我還是決定睡覺。雖然睡是想睡,但腦中似乎有明天非寫不可的念頭,讓我睡不安穩。全身都很疲憊,躺下來就覺得背部在發熱。

第四天。昨天休息一天後,寫作的狀況獲得明顯改善。果然是一天。只要間隔一天,我就會覺得輕鬆許多。在這個階段,只要休息一天,氣力便能充分恢複。雖然眼藥水消耗的速度明顯與日俱增,但這也沒有辦法。有一陣子我放著眼睛癢不管,結果眼屎多得反常,有時甚至一覺醒來會睜不開眼睛……(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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