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傳 遺書
第二卷 於是兩人踏上旅途(下)
親愛的維爾郝姆?休爾茲先生:
午安,維爾
我真的死了嗎?
萬一我還沒死而你卻看到這封信,那一定是天大的誤會。
請你馬上把信摺起來,放回信封里寄回來給我,或是塞在旅行袋的最地下。
啊,光是這樣也未免失禮又沒意義,所以你看一看也無妨。
(註:你可以看完第一頁)
這封信是我艾莉森?威汀頓寫下的遺書。
前幾天,空軍的某飛行場連續發生空難,三天內死了十五個飛行員,家屬的精神撫恤成了軍方的一大問題。
所以,空軍司令部便要求全體飛行員一律要留下遺書。
寫好後將由司令部暫時保管,確定死亡後再轉交給家屬。
以往,我們可以憑個人判斷來決定是否要預寫遺書,但是這次是上級的命令,所有人都必須寫,不得有例外。縱使現在我並不是實戰部隊,也不得不奉命行事。
收信者寫親人。盡量多寫幾個不同的人上級這麼說,幾乎所有的飛行員都這麼做,可是我連一個所謂的親人都沒有。穆特婆婆已經過世了,所以這封信只能寫給你維爾郝姆?休爾茲。
我再確定一次。
我真的死了嗎?
不是遇難或失蹤,而是遺體經過確認的死亡嗎?
如果不是死亡,那這封信就到此結束。誠如上述。
※※※※
這是第二頁。
我果然死了,是吧?
感覺好奇妙。
我正在寫這封信,當然還或者(死了我就沒法寫了),可是當你讀到這些文字時,我卻已不在這個世界上了。
想想還真是不可思議。
那麼,我時怎麼死的呢?
八成是飛機意外吧。
也或許是突然爆發的戰爭。
我只希望不是因為踩到香蕉皮滑倒撞到後腦的這種愚蠢死因。
話說回來,既然都死了,怎麼死的也不重要了。
繼續交待遺言。
維爾。我喜歡你。
我對你的喜歡,不只是因為我們長時間的相處而衍生出的像親人或朋友般的喜歡,而是身為一個女孩子,對維爾郝姆?休爾茲這個男孩子的那種喜歡。我從很久以前就喜歡你了。也不知是多久以前,總之是很久以前。
※※※※
滿十二歲時,維爾為了自己的前途決定念高等學校,而我也因為想在天上飛的夢想而進了空軍學校,讓我們不能再像以前那樣天天在一起了。
也許就是因為分開,讓我更加喜歡你。
我總是想著要和你在一起。
一起看同樣的事物、一起去很多地方、一起睡覺、一起醒來(希望你能叫醒我)、一起消磨時光、一起過年。還有,我一直很想跟你一起長大。
寫到這裡,我有個疑問在我有生之年,我能不能親自向讀這封信的維爾表露這些心意呢?
我怕萬一說出口,話里一定包含了很多心情,說不定你會覺得困擾,或者甚至害你改變了以往……(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