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前夜(3/3)
罪色之環 REJUDGEMENT 1
「在掛著鏈鎖的情況下,門能開多大呢,姑且就算十五厘米吧。被害者跟他女友就是通過這個狹小的縫隙爭吵的。吵著吵著被害者惱火起來,想要使用暴力。但是他又不想打開門。所以他就拿起了放在玄關處的傘,用力將傘尖刺在了女友的額頭上。他力量猛得把對方的皮膚都刺裂了,要是碰到了眼睛,那肯定就失明了吧。」
「真過分。」我聽到了宮古咬牙切齒的聲音。「實在是太人渣了。」
「那位父親就是想對此進行報復。我覺得他肯定是個很認真的人。他大概認為只要用同樣的手段,對方也沒話可說吧。」
「於是就用射釘槍了?」
「我猜想,他應該是個右撇子。在房間外面要同樣用傘打人,就只能用左手。這樣可能無法給對方造成預想的傷害。為了彌補這個不足,他就用射釘槍了。」
「嗯——……說是為了彌補不足,可是感覺也有點力量過剩了。」
「不,射釘槍並不是那麼優秀的兇器。只要發射時跟目標的距離稍微遠一點,釘子的旋轉就會導致完全射不中。所以說,估計他原本是想殺不了對方也無所謂吧。即使只讓對方受傷,只要能起到最低限度的威嚇作用就行了。如果是這樣,此次犯罪的心理障礙還是相當小的——」
我一邊整理著思路,一邊按照順序向宮古講述了起來。
如果沒猜錯的話,兇手事實上用的是這樣的手法。
首先準備一個信封,在信封的底部塞個紙團之類的東西。
接著把信封的前端塞進門縫裡。既然是廉價公寓的門,應該是可以毫無阻礙地塞到室內的吧。然後兇手按一下門鈴,藏了起來。
被害者來到玄關處,發現了信封。可是怎麼拉也拉不起來。因為信封里的紙團卡在門外了。
好吧,大概又是她送信過來了吧,真是麻煩啊。被害者想著,沒有開鏈鎖,直接打開了門。
門打開的一瞬間,兇手沖了出來,拉住門,把射釘槍捅了進去,亂射一通。
然後很幸運——不,該算運氣不好吧,還是給予了對方致命傷。
「可是啊……」
宮古似乎還有點不是很明白的樣子。她抱起了雙臂,歪了歪腦袋。
「為什麼要做出這種事情來呢?就算是有家暴,可這畢竟是兩個戀人之間的事嘛。如果女兒跟其他男人交往,分手的時候就要去殺了人家,這種事情就沒完沒了哦。」
「是嗎?」我提出了疑問,「那麼如果交往的時間只有三天呢?如果只有一晚又怎麼樣?如果是在聚會上被對方強行帶走,又順勢過了一夜,第二天就說要分手了呢?請站在父母的立場上考慮一下吧。要是自己悉心養育成人的女兒被人家玩弄了不算,到頭來還在臉上留下傷痕回家來……。……(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