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忍話 忍‧時光 030
物語系列② Second Season 11 鬼物語
「總之,余接與忍小妹應該都提過,歷歷自己應該也有感覺,那個『暗』並非怪異。是怪異以外的存在──非存在。
應該說,如同是怪異的天敵。
和怪異完全相反的東西。
忍小妹第一個眷屬擁有的刀──『怪異殺手』與『怪異救星』,也足以列入怪異的天敵,姐是『暗』不只這個程度。重點在於那是不存在的非存在。
打不倒。殺不死。當然也吃不掉。
總之至少可以『逃走』……應該說『保持距離』。
但這只是『暫時性的』解決之道,很難一直逃離。歷歷肯定很清楚這一點。
遭遇過兩三次的歷歷肯定很清楚。
嗯?你說忍小妹曾經完全逃離一次?
啊啊,總之,也可以這麼說吧。既然這次的目標不是忍小妹,代表她四百年前那時候完全逃離『暗』。但只是看似如此,和真相差得遠。我很清楚這和真相差得遠。
忍小妹不是成功逃離,是成功癱瘓『暗』。
但這只是湊巧。她運氣真的很好,甚至無法以常識想像。
沒錯。
『暗』打不倒、殺不死、吃不掉又逃不走,卻可以癱瘓。
是的,我接下來會傳授這個方法,但我在某方面不願意這麼做,所以無論如何都會在最後才說出口,敬請見諒。
至少我不太能從結論說起。
名字?
名字……也對,東西都需要名字。只要存在就一定有名字。
但那是不存在的非存在。沒人能取名。
除了『暗』,大家會以自己喜歡的方式稱呼『那個東西』。見過或聽過『那個東西』的人都會如此。
總之,看起來就是這種感覺。淺顯易懂。
嗯?啊,也對,即使是人類也會毫不留情消滅……不過真要說的話,那只是為了消滅怪異的路徑之一。以現代犯罪案件的方式形容,算是消滅『目擊者』吧?
但是,說謊是不對的。
只要內心相連就夠了。
一般來說不可能。
因為這種非存在,在這方面非常淺顯易懂……應該說明確。
不過,接下來這番話不限怪異,是日常生活都用得到的道理:不努力解除誤會,等同於說謊。
『零』不能形容為不足吧?
按照規則,怪異不能偽裝自己,卻可以改變自己的設定。
慢著,我知道歷歷想說什麼。忍小妹不是自稱為神,只是旁人看到她的大跳躍著地,將她誤解為神。你想對我這麼說吧?
想推理就肯定能推理。
而且,成為目標的不只是忍小妹。『目擊』到忍小姐,不是將她視為『鬼』而是視為『神』的人們也被矯正。以強橫、強硬的方式矯正。總歸來說,你們稱為『暗』的非存在,藉由將一切化為無,完成自己的『矯正』任務。
『隨便他人怎麼想』、『他人怎麼想都無妨』這種態度,乍看是自由豪放值得尊重的態……(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