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
萬能鑒定士Q事件簿 10 莉子脫胎換骨的秘密
最高法院聽起來宏偉,但裡面的第三小法庭跟之前的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差不了多少。正面法官席坐著佛像一般的法官,只是人數從三個變五個,下一層是書記官,後面則有法警。
笹宮朋李坐在旁聽席,看著一成不變的答辯過程,媽媽麻莉亞跟律師一起坐在法官席前面右手邊的原告席上。
六十多歲的顧問律師神條康仁戴著黑框眼鏡,一頭白髮,而且發線特別高。他領口上別著的金色徽章不如年輕律師一樣閃亮,是因為使用多年,表面鍍金略有磨損,這也是老手的證明。朋李的爸爸是個鐵腕經營人,從創業以來就跟神條律師合作,難怪神條也是個討厭廢話的硬漢,當下正冷靜地看著手上文件。
審判長說:「有關被告提出的合約印章鑒定報告,是將印章放大三千倍重新比對之後的結果,證明確實與原告使用之公司章分毫不差,是如假包換的真章。原告對此有何意見?」
神條起立回答:「我認為鑒定報告確實可信,但也只是認同這顆複製章精巧度之高,足以比擬原告所持有之公司章。無論放大幾千幾萬倍去檢驗,原告都不會改變訴狀內容。」
「聽起來像是原告忽略被告方面的證據能力。」
麻莉亞聽了對神條耳語幾句,神條嚴肅地點點頭,又發出洪亮的聲音:「原告主張要針對公司章提出未曾發表的新資訊,做為證據。」
法庭氣氛瞬時緊張起來,看來就連神條事先也不知道這件事,神色有些疑惑。
神條坐下之後換麻莉亞起身:「我在整理丈夫的舊帳本時,找到創立公司之前購買公司章的收據。當時丈夫兩袖清風,沒有多少預算可以刻章,所以沒有選擇象牙或牛角,而是便宜的黃楊木。且雕刻並非手工,而是便宜的機械工。訂購單位是埼玉縣秩父市的葛西印章有限公司,我丈夫在昭和五十六年三月十二日向這家公司買入了兩顆印章。」
「兩顆?」審判長問:「是公司章跟銀行存摺章嗎?」
「不,都是公司章。當時葛西印章只要碰到客戶訂購機械雕刻的篆字章,就會免費再送另外一顆。該公司表示,這是因為當時機械雕刻的技術並不完全可靠。所以顧客可以選擇自己喜歡的一顆去登記,另一顆則燒毀或銷毀。但根據我丈夫的日記,兩顆印章都刻得非常好,難分軒輊,而且又是機械雕刻,可見這兩顆章印出來的模樣應該完全相同。」
旁聽席一陣嘩然,朋李也倒抽一口氣。
竟然有兩顆章……在爭論合約書印章的節骨眼上肯定是最重要的資訊。
審判長詢問麻莉亞:「另外這顆章應該被銷毀了吧?」
「這……」麻莉亞臉色沉了下來:「不清楚,我丈夫的日記寫到收件之……(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