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話 赤手撿到的孩子

明治妖怪摩登記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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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手很清楚現在是明治時代。

江戶時代結束至今已二十年,他覺得所謂的明治時代,就是直到昨天都平凡無奇的事物,轉眼間就會發生變化的時代。

路上有軌道馬車通行,民眾能夠出門遠遊。碳弧燈取代燈籠,夜晚明亮如晝。年復一年,生活大幅改變,這就是如今的日常。

然而——

今天目睹在眼前產生變化的現象,赤手呆立當場。直到方才,這個女孩的外表約莫三歲。確實如此,並非看錯。

可是,一回神,女孩竟成長到差不多該上小學尋常科【註:一九四七年學校教育法實施前,日本舊制學校課程名稱。從尋常科畢業後可繼續就讀高等科。】的年紀,呈現六歲的模樣。那不是「孩子長得真快」的感覺,更像趁他移開視線,有人把孩子掉包。

「是我的錯覺嗎?」

剎那間,赤手決定接受這個想法。

「不對,或許我是在做夢。」

「畢竟孩子本來就成長飛快……」

赤手嘀咕著種種可能性。不過,無論怎麼嘗試說服自己,脖頸的寒毛仍無法控制地豎起。

位於原本江戶之地的銀座,進入明治時代後,已然有一整片可說是西方文明窗口的街景,那就是據傳仿英吉利攝政街打造的磚瓦街。雙層磚瓦建築形成的街道上,甚至有拱廊、行道樹與步道,完全看不出二十年此地還叫江戶的痕迹。

街區正中央的四丁目十字路口轉角,有一幢派出所。

派出所是木造平房,在銀座相當醒目。坐落在氣派的磚瓦建築林立的街道上,派出所乍看宛如破房子。

傷腦筋的是,實際上派出所真的是相當破舊的小屋。一天,煙鋪老闆赤手來到派出所前,面對狹小的房子嘟噥魯:

「居然只能來這裡求救,啊,連我都覺得自己好窩囊。」

想不出其他可求救的地方,赤手無奈地準備推開門。此時,派出所傳出巡査的話聲。

「啊,恰恰是瀧大爺與原田大爺當班。」

派出所有數名巡査値勤,每天輪班,今天似乎是牛肉鍋店「百木屋」的常客瀧與原田。有熟面孔在,赤手受到些許激勵,於是邁步向前。

他一進門——

「你在講什麼傻話?」

瀧的容貌端正,性格也有些遠離塵世。總之,原田的這名同僚根本不像出身長屋。但是,當事人只是不停笑著。

「赤手,現在是傍晚,公務員早就回家。」

「才、不、是!我和昂貴的寶石完全無緣。」

原田連忙提醒,並補上一句「巡査肩負職務,不可能整晚都在找迷路孩童的父母」。

「哦,她尾隨你們回來。」

「我是個獨居的單身漢,無法照顧這麼小的孩子。」

「喂?赤手,就算我們不聽你說話,也用不著哭吧。」

「那麼,今晚小妃怎麼辦?」

「他們死得好……(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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