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話 赤手撿到的孩子(3/5)

明治妖怪摩登記 1

赤手厭煩地小聲抱怨:

「唉,又是自稱父母的人。」

百賢打開店門,準備親自應付。不料,一名壯年男子越過百賢,直接衝進店內。

「喂,別亂來!」

赤手嚴厲斥喝。不知從哪裡聽聞小妃的名字,男子連連呼喊。小妃馬上走出來,男子握住她的小手溫柔道:

「哦哦,你在這裡。小妃,我是爸爸。」

標緻的孩子睜大雙眸。

「……爸、爸?」

「喂,你是哪位仁兄?」

百賢撇下嘴角,絲毫不相信第六名「家長」。他往前一步,嚴肅地按住男子的肩膀。

「竟敢擅闖,快回答。」

希望我找警察過來嗎?百賢難得厲聲喝斥,男子連忙回頭。年過五十的男子,親切地向百賢與赤手報上姓名:『

「我叫丸加根,在深川放貸。」

丸加根在銀座有認識的人,時常過來。

「總之,跟我關係密切的女人住在磚瓦街後頭。」

前陣子,那女人找到年輕的對象,離開丸加根供她住的房子。

「我與那女人緣盡於此,只覺得無可奈何。不過我擔心的,是我和那女人的孩子。」

聽說女人帶走孩子。

「那女人與新歡結為夫妻,遠走高飛。假如與孩子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我不會打擾,可是……」

沒和丸加根好好詳談,突然跟那女人逃跑的男人不値得信任。丸加根想知道孩子是否被拋棄或挨打,一直在尋找孩子的下落。

小妃反覆確認丸加根是否會離開自己。面對小妃專註的目光,丸加根溫柔抱住她的肩頭。

「哦,我倒沒聽過這個說法。」

請不要試圖動之以情,把事態導向對自身有利的狀況。聽到赤手的告誡,丸加根一臉遺憾,朝門口走去。

「到時要找的就不是父母,而是工作吧。」

「噫呀啊啊啊!」

長大的小妃,與其說是孩子,更接近成年的姑娘。丸加根不可能看不出差異,赤手以為他會逃走。

「喂,你怎麼忽然滿頭是血?」

女孩浮現笑容,連看到鑽石也沒這麼開心。接著,她清楚告訴赤手與百賢:

剛放下心,眼前突然一片通紅,赤手慘叫出聲。察覺那是自己的血,不是開玩笑,他真的頭暈目眩,靠著牆滑坐在地。

假如丸加根要以小妃父親的身分接收鑽石,警方必定會要求他拿出父女關係的證明。

當然,赤手沒說是小妃動的手腳。畢竟小妃並未持有危險利刃,僅僅待在他附

但丸加根非常堅持。既然小妃認定他是父親,他們就是一家人。

小妃又突然長大。

除了她,周遭能觸及赤手的沒有其他人。赤手握緊染血的手巾。

直到昨天仍是幼童的小妃,似乎不記得父親的面孔。聽到丸加根這麼說,又被緊緊握住手,她自然會想相信吧。

「丸加根先生,我的話沒有任何不合理的地方!……(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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