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2/5)

虐殺器官 1

在過去曾有過這樣的實驗。雖然這個實驗現在能輕鬆地以感覺遮蓋技術來完成,但在過去並不是這麼簡單。首先,科學家找來一名腦部中負責管理視覺部位受損的受試者,接著,有人把球丟向這位受試者,而他竟然成功地閃過了球。這名受試者表示自己什麼都看不見,世界對他來說是完全黑暗的,但在大部分的情況下,他卻能知道眼前有什麼東西。但他無法理解,自己是藉由其他的哪種管道來了解眼前的事物。

這種情況,代表他的視神經沒有受傷。會產生上述現象,是因為「看」這個動作,是由兩個要素所構成的。一個是能感知顏色、形狀、世界,另一個則是能感覺到眼前有某個東西,而這兩者是分別由大腦里的一小角處理。

「看到」與「感知」這兩個功能,分別由腦部的不同部位處理。我們的視覺絕大部分都是由「感覺」構成的,例如我們看到蘋果是綠色的、柱子是四角形的。但是人類有一種視覺不用依賴這種「感覺」,眼球就會持續把眼前的視覺資訊傳入腦中。

光是「看」這一個動作,就已經如此複雜。我完全無法想像大腦到底可以分解成多少個處理程式。而醫生說,以目前的醫學,可以分解成五百七十二個程式。

「在睡眠與醒來之間,存在著大約二十個亞階段。意識,也就是存在這裡的自我,並非經常保持在一定的層次。某些模組會持續發揮功能,但某些模組會陷入沉睡。在某些情況下,某些沉睡的模組不會回應外界的呼喚。忘記事物與記憶混亂是比較淺顯易懂的例子,而酒精與藥物造成的意識不清,也是其中一例。我或是你的意識並非一直維持在一定的……品質,用這個詞不知道恰不恰當。我和你都會不停地變濃、變淡。」

「你的意思是,『我』會一下變濃,一下變淡?」

醫生回答,這只是敘述方式的問題。簡單地說,所謂的「我」,在此時此刻只不過是敘述方式的問題。

以群集這個詞來比喻。一萬人叫做「群集」,一千人也可叫做「群集」。那一百人、五十人、十人呢?到底要有多少人才能稱為「群集」?

簡而言之,醫生的意思就是,「我」和「意識」不過是定義的問題罷了。也就是說,至今人類社會尚未決定,到底多少模組活著才算是「我」、到底多少模組聯合運作,才算是「意識」。

媽媽的腦部有部分喪失功能,但依然有部分是活著的。在這樣的情況下,她還能稱得上是我的「媽媽」嗎?

當時的我被迫下決定,而且遲遲無法找到答案。

我的感情被遮蓋了,一如痛覺被遮蓋。

所謂的戰鬥適應感情調整,其實就是麻痹一部分的自己。也就……(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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