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在最後
只要有趣就夠了!發行累計6000萬冊──編輯工作目錄 1
有些人在看完本書之後,可能會想說「應該是要待在幕後的編輯,卻跑出來老王賣瓜自賣自誇」,或者是「這傢伙還真是囂張啊,是不是太得意忘形了點」,而感覺有些不舒服也說不定。再說搞不好有一大半人看完後會覺得「雖然臭屁了一大堆,但根本連一點參考價值都沒有嘛」。而且本書的內容,其實本來就是非常「不懂看人臉色」的行為──甚至可以說是把自己家編輯部的企業機密(作業要訣)統統都暴料給競爭對手的愚蠢行為。
但我真的很希望可以告訴大家這些事情。
我之所以會想要當一個編輯,原動力是來自小時候的回憶。
那時不要說是行動電話了,連BB扣都還不存在,我房間里當然也沒有自己專用的電視,所以說到娛樂,那就是漫畫和遊戲雜誌。當時我常常會看書看個一整晚,然後隔天去學校和朋友炫耀「居然有這麼有趣的東西呢!」。
當時這些作品帶給我的緊張興奮,以及感動的記憶,就成為我立志當上編輯的原動力。
編輯不論是當時還是現在,都是很受歡迎的職業,能被稱為大型的出版社,應屆新生錄取率大概都只有五百分之一~千分之一。
這也就是說,每一年都有這麼多想進入出版社工作的人,遭到夢想破滅的打擊。
也因為如此,我才會認為必須要做出不會輸給這些前來應徵,卻逐夢失敗者的作品才行。
因為這些應徵者會一直觀察。
認為「我有自信如果讓我來做,一定能做出比你更有趣的作品」。
如果有任何一點偷工減料,沒有盡到自己的全力,那對於這些人就太失禮了。
現在的娛樂業界,可以說是已經從互相爭取消費者的可用資金,轉變成爭奪可用時間。
會在電車上面看書的人,已經幾乎消失無蹤。在通勤、通學的時間當中,大部分人不是拿起智慧型手機玩遊戲,不然就是和朋友溝通交流。
因為我以前深受漫畫和遊戲雜誌感動,希望自己有一天也能帶給其他人這種感動,所以我才會以編輯為目標。
不過照這個邏輯下來思考的話,現在的小孩子,應該會想要成為智慧型手機遊戲製作人,或是社群軟體的開發者才對吧。
我認為一個人在小時候接受到的感動,將會成為他在成人之後的原動力、行動準則,以及工作目標。所以要是書或是漫畫無法帶給小孩感動的體驗,那麼出版業界終將要面臨無法吸引到有才能新血這個極為嚴重的問題。為了要讓小朋友能夠獲得更多感動體驗,就必須要有機會讓他們認知到作品,讓他們實際接觸到作品才行。為了要達成這個目標,就必須要製作出更多更多「有趣」的作品。
因為在小時候得知「閱讀的……(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