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四月二十四日·我告訴她」(2/5)

身為男高中生兼當紅輕小說作家的我,正被年紀比我小且從事聲優工作的女同學掐住脖子 1 —Time to Play— <上>

「寫不出來嗎?」

「嗯。」

完全寫不出來。


我之前曾經想不出故事來。

這個問題我已經勉強克服了。

儘管故事細節與後來出版的成書有所差異,但我還是完成了故事。

那麼,我是寫不出什麼呢?

寫不出文章本身。


「寫不出文章,也就表示……整部小說都完全寫不出來對吧?」

我深深地點頭。接著又說:

「故事完成了,主角們的設定也完成了;不過,文章就是寫不出來。我不知道要如何透過文章來表達那些內容。」

「這就是所謂的『寫作瓶頸』嗎?」

聽到這個問題後,我搖頭說:

「我認為,那是平常寫得出文章的人在狀況不好時所使用的詞語。」

「啊,原來如此。」

「我的情況是完全寫不出來——舉個例子,在編不出故事而不知該寫什麼才好時,我就像是一個,在完全不懂足球規則的情況下,站在足球場上的人。」

「啊,嗯,我能清楚地想像出那種畫面。因為我完全不懂足球規則,所以會手足無措,不知該如何是好。『不能用手碰球』這一點我倒是知道。」

「不過,妳應該知道『把球踢進球門就能得分』對吧?我連那種事都不知道。然後,我終於明白了。」

「嗯嗯。」

「我記住了所有足球規則。我也了解到,要一邊只用腳盤球,一邊與所有隊友合作,避免球被敵隊奪走,然後只要把球踢進球門就行了。『好,來踢球吧!這樣一來,我就能踢足球了!』——當時的我是那樣想的,但實際上,我卻只能站在那,一步都動不了。我連如何盤球都不知道。」

似鳥默默地聽著。

為了滋潤喉嚨,我喝了太多茶。

寫不出小說文章是理所當然的,因為我這輩子從未寫過小說。

我上完廁所,邊洗手邊回想剛才說到哪邊,然後回到座位旁。

「挑戰」聽起來很帥氣,但我實際上卻是敗得鼻青臉腫、心力交瘁。

「沒關係喔!你沒有逃走啊。」

這是我趁著放假,一整天都在寫作時所發生的事。

我硬是下了一個結論。

我輕輕地向為了我而起身的似鳥點頭道謝:


「喂,老師?」

明明完全寫不出文章,但我總之還是積極地寫作——每天的生活的確只能說是「在掙扎」。

「我還沒做完這件事吧!若在此時選擇逃避,我應該會很不甘心吧!」

「我要改變過去的自己!我要脫胎換骨!」

我完全不是個好勝的人。

穿過近在背後的自動門後,廁所就在隔壁車廂的入口前。

「國二的寒假,老師發現自己的寫作能力變得相當不錯。那麼,從那時到報名之間的四個月,到底發生了什麼樣的故事呢?」

我原本想要回她「妳把作家當成什麼了啊」,但若繼續回應她的話,似乎就會……(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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