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話 『妖精的故事』

幸福兩家同居計畫 妖精的故事 1

常言道人情冷暖薄似紙,在這個不景氣的日本中人情已經和草紙一樣薄了。

因為雙親因事故早逝,所以在親戚間被推來擠去苟活到現在的我們,是非~常了解這個道理的。所以在上高中二年級時,我帶上妹妹,離開了第五次被推進的遠房親戚的家。我決定靠著雙親留下的微薄遺產,與她相依為命。雖然兄妹兩人好不容易實現了節制又盡興的生活,但這種生活只持續了三個星期加兩天左右就迎來了結束。

結束的理由很簡單。我們居住的便宜公寓被原因不明的火災燒了個精光。萬幸著火時我們人在外邊,沒有遭遇危險,但傢具、生活必需品、重要物品和現金等等全東西都化成了灰。我們理所當然沒有購買火災保險,所以無計可施,理所當然地變成了無家可歸的人。

這是個沒錢就什麼也辦不到的社會。對死也不想回到親戚家的我們來說,用瓦楞紙板代替被子在公園露宿也無可奈何。

「這沒什麼,每天都像野營般,還挺開心的呢」

雖然妹妹樂觀地笑著這樣說,但與其說這種生活是野營,不如說是無家可歸比較恰當。

再怎麼說,讓青春期的女孩子過這樣的生活,身為兄長我會感到愧疚。最重要的是,我自己也想儘快給這種每天徘徊在生死邊界上的生存方式畫上休止符。

所以我思考道。

打破這種狀況所需要的因素。

那就是——

「是家吧」

沒錯,是生活的據點,家。暫且不談其他條件,家得有。打工賺錢而無固定住所在各種意義上都不妙。

但我現在的所持金額加起來共只有2萬8千日元。為非常時期準備的存款都全部兌現了放在家裡但起了反效果,都化為了灰燼。剩下的這點錢別說買家了,住三天商業旅館就用光了。

我很煩惱。有沒有什麼不花錢就能得到家的方法嗎。

但世間幾乎不會發生這種便宜事。這和在公園裡風一吹就飄來飄去的、最近電視上經常出現的『妖精王的家』的商品房的宣傳單一樣虛假。我越是考慮越是陷入泥潭,思考逐漸轉向了可怕的非法手段。原來如此,犯罪者是這樣誕生的嗎……像看待別人般,我漠然地這樣看到自己。

由於被逼到接近走投無路的狀態,我的精神狀態有些糟糕,眼看我就要走上犯罪的道路,在那之前偶然瞄到的……就是這個住宅。

這是在燒個精光的便宜公寓附近的,一座缺乏生活氣息的兩層和風建築。

面向建築的庭院,看著給人懷舊感的走廊,我那糟糕的精神狀態瞬間這樣思考。「既然是沒人住的家……稍微借我們住一住也可以吧?還用的著問,擺明了可以啊」

雖然僅有的理性在控訴,這是非法闖入住所的行為,但三秒就被……(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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