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陪審團審判的第一天(2/6)

不法辯護人 1 法庭的詐欺師

證人台上的女性相當年輕,感覺比田野原先生跟栗田小姐這對情侶小了幾歲,大概才剛滿二十歲左右,給人的印象跟栗田小姐很接近,同樣有染髮,除了耳環之外還穿了鼻環,唇膏和眼線都是濃妝,一身T恤加牛仔上衣、牛仔褲,打扮得像要去Live House聽演唱會似的。我明知道不能光用外表評價他人,但感覺椎名小姐確實比栗田小姐輕浮多了。

岩谷檢察官立刻發問:「請說出你的名字。」

「啊,好,我叫椎名阿佐美。」

或許是不習慣法庭莊嚴的氣氛和正式的用字遣詞,她看起來非常不自在。

一開始必須先宣誓:「本人本於良心,發誓所作之證供皆為事實。」其實就是念出紙上這些字句的儀式罷了,完成後檢方便提出第一個詰問。

「你和被害人馬場小姐的關係是?」

「這個?對我來說,她是大我一屆的學姐……就像大姐頭一樣吧。」

她的用字遣詞有點粗俗,不夠明確的答覆也讓岩谷檢察官有些焦躁。他追問:

「換言之,說兩位相當親近,應該是正確無誤?」

「啊,對,是的。」

「所以你認識田野原被告嗎?」

「嗯,對啊,他常常一起在馬場學姐家鬼混。」

「那麼,你知道田野原被告和被害人的關係嗎?」

「知道,有一陣子他們倆感覺在交往,可是最後分手了,田野原學長換成要跟別的女人結婚。」

聞言,我忍不住跟身旁的阿武隈低聲說:

「奇怪,田野原先生不是說他沒有跟馬場小姐交往過嗎?現在的證詞是不是騙人的?」

「天曉得,沒有情緒動搖我判斷不出來。不過本來男女交往會有誤解也不奇怪,可能其實根本沒人在說謊。」

「啊,的確有這種可能性……」

田野原先生不認為自己和被殺害的馬場小姐過去曾交往,馬場小姐卻可能認為兩人有過關係,這麼一來,身為學妹的椎名小姐會覺得兩人交往過也不足為奇。

「要是當事人沒自覺到自己正在說假話,就算是阿武隈先生也分辨不出來啰?」

阿武隈伸手筆直地指著她。

「……那麼,請辯護人盡量避免使用不必要的威嚇性詞句。」

「是的。」

我在公審前的整理手續看過,簡訊內容只有『明天我有空,早上來一下。』幾句話而已。紙張的下半部印著傳送諮詢,意思是我們如果懷疑簡訊是捏造的,還可以自行向電信商確認。

「所以你告訴房東前因後果,請他拿鑰匙過來嗎?」

「原來如此,你還滿容易發火的呢。請各位陪審員仔細思量第一位檢方證人是什麼樣的人物,她的主觀證詞值得各位信任嗎?」

法庭一陣騷動,站在證人台上的椎名小姐也怔住了。

「了解,那麼繼續進行反詰問。」

「就……(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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