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陪審團審判的第一天(3/6)
不法辯護人 1 法庭的詐欺師
「請說出姓名和職業。」
「我叫土居信司,是案發現場的公寓房東。」
宣誓結束後,正式的證人詰問開始了。
「所謂的房東,代表你是公寓的擁有者及管理人對嗎?」
「是的,我通常住在公寓一樓,負責清掃周邊環境和收取房租,最近實在生活拮据,所以也會去超市打工。」
我以為當上公寓房東就不用工作也足以維生,看來並不是這樣。就跟某個貨運行老闆一樣,或許根本沒有什麼工作是輕鬆的吧。
「四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你當時人在哪裡?」
「在家裡……我是說,在我自己的公寓里。」
「同一時刻,被害人的朋友,也就是方才的證人椎名小姐來到你家中找你?」
「是的。」
「來訪的目的是?」
「她說馬場小姐好像不太對勁,請我拿鑰匙幫忙開一下門。」
「過去是否有人同樣拜託你用備份鑰匙協助打開房門?」
「有的,馬場小姐的酒癮似乎很嚴重,之前她的朋友拜託我開門過,一打開就看到她急性酒精中毒倒在地上,我還趕緊幫忙叫救護車。我想這次八成也出事了,就拿了備份鑰匙過去。」
「馬場小姐的公寓房間位於哪裡?」
「在靠西側一樓的邊間,和我的房間隔了三間房。」
「那麼,請你詳細說明一下來到馬場小姐的住處後發生的事。」
「好的,我們按了門鈴也出聲喊她,但一點回應都沒有,門當然也鎖上了,可是椎名小姐打手機的時候,門後傳來鈴聲,感覺真的不太對勁,我就用備份鑰匙打開房門。」
「走進屋裡,你看到了什麼?」
「馬場小姐的屍體就倒在廚房前面。」
「好吧,我換個問法。對你來說。被害人馬場小姐活著反而礙事嗎?」
「是啊,這又怎麼了?」
「不覺得奇怪嗎?」
「我是有鑰匙,那又能代表什麼!」
「也就是說,你有殺害被害人的動機,而且能隨時進出她家。人該不會就是你殺的吧?難怪你一發現遺體不是先叫救護車,反而是先報警。」
「那我修正說法吧。土居先生,你心裡有時候會覺得被害人的存在是一種困擾,這是事實嗎?」
「我猜對啦?謝謝你提供這項重要資訊。」
「我、我沒這麼說,不是這個意思。」
「你是事後才知道的吧?我詢問的是發現被害人那時候,明白問題的意思嗎?」
「不、不是的。」
「異議!詢問內容侮辱證人!」
「土居先生,有幾個狀況我想先確認一下。你雖然是被害人所居住的公寓房東兼管理人,但最近因為收入不夠,還得去超市打工?」
法庭又騷動起來,阿武隈露出惡魔般的壞笑說:
「很遺憾的……的確是這樣。」
實在不知道該從哪裡吐嘈了。
(插圖006)
「異議!這……(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