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陪審團審判的第一天(5/6)

不法辯護人 1 法庭的詐欺師

「是嗎?公審前的整理手續不是你負責出席的嗎?應該曉得證人預計要說什麼吧?」

「檢方的確表示過,江川先生是為了證明本案殺人動機的證人,因為田野原先生以前跟他們混在一起,所以就用這個理由來脅迫他,可是,沒提到上個月栗田小姐的車上行竊案有冒出什麼決定性的證據啊!」

「哼,那要不要跟審判長抗議一下?」

「好的,我試試看。」

老實說,現在的證詞的確大有問題,但我的第一個疑問反而是阿武隈幹嘛叫我去提出抗議?要是真的冒出「田野原的未婚妻栗田確實在車上行竊的證據」,那不但是合情合理的殺人動機,上回獲得當庭釋放的竊盜案,也可能要重新展開調查,我還以為阿武隈會像平常那樣,自己猛烈地提出抗議。

雖然不明白阿武隈的意圖,但既然他讓我去做-我也只能硬著頭皮上了。我站起身走近審判長。

「審判長,我有些話想說,可以嗎?也希望請岩谷檢察官一起。」

「好的,書記官請停止記錄,岩谷檢察官也請向前。」

我跟岩谷檢察官一起圍在審判長身邊,如作戰會議般展開密談。

「審判長,方才證人所提出的證詞中有個非常不恰當的地方——」

我把跟阿武隈提過的事重新說明一次。在公審前整理手續的階段,檢方沒提過栗田桃子一案有發現任何決定性的證據。程序上,沒有事前提出的證據應該都不予承認才對,因此證人江川方才提出的那段證詞應當駁回。

「唔,這樣確實有問題,岩谷檢察官,你怎麼說?」

沒想到岩谷檢察官臉色如常地回答:

「審判長,辯護人似乎有所誤解。我方並沒有確認『發現被告未婚妻在車上行竊案件的決定性證據』,未經過確認的事項,本來就不該在公審前的整理手續中提出,證人只是在作證時詳細描述威脅被告的說詞罷了。」

中計了!明知道證詞會被駁回,岩谷檢察官還是讓證人作證,目的是為了讓陪審團留下被害人握有被告極大弱點的印象。

「審判長,既然這樣,該名證人的證詞便是與本案完全無關的傳聞證據,更應該刪除前述證詞才對。」

「確實應當予以刪除,可以了,請兩位回座。」

我跟岩谷檢察官回到原位後,審判長重新指示:

「各位陪審員,方才證人提出的『發現被告未婚妻在車上行竊案件的決定性證據』此一證詞請不要參考,也請書記官由法庭紀錄中刪除。」

可是,就演算法官叫大家從記憶中刪除這段證詞,要忘記這段話根本不可能。

這分數到底是有沒有及格呢?

「可惡,既然他沒有動搖,我就不知道是不是有說謊,而且還有電子票卡的紀錄啊?雖然有也不是什麼不……(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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