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第二位委託人(5/6)

不法辯護人 3 另一名惡魔

因為是殺人案,加上身為嫌犯的榊原小姐是受到跟蹤狂騷擾的美女,時事評論節目和新聞台連日盛大報導。

幸運的是,社會大眾傾向於同情榊原小姐的遭遇。這不意外,誰教本案的被害人一之瀨是對榊原小姐做出跟蹤行為的元兇。

引發社會大眾同情的原因還有另一個,那便是我聽從阿武隈的指示發表的媒體評論:

「要是警察防範跟蹤狂的對策能更加周全,事情就不會演變至此。」

我按照阿武隈所說,把責任都推給警察,影響非同小可,世人馬上對警察的責任歸屬問題議論紛紛,殺人緝兇則被放在其次。

然而檢方並未因此屈服,他們甚至不顧輿論壓力,高調起訴榊原小姐。

用的還不是自衛殺人或者過失致死,而是殺人罪嫌。坦白說,我也嚇了一跳。社會輿論一致抨擊跟蹤狂與警察的不是,我原以為檢方會不敵壓力,放棄用殺人罪嫌起訴。看來那個叫朱鷺川的檢察官真的膽識過人,足以和阿武隈匹敵。

無論如何,檢察官的起訴對我們來說有幾個好處。律師在刑事審判當中,最頭痛的往往是不知道警察和檢察官取得了什麼證據。我們雖然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本案應該有某某鑒定結果,請供查閱」,但前提是我們必須先知道警方到底握有什麼證據,才能向法院提出具體申請。因此,我們有時只能無奈地推測「一定有某某證據」,再一一請求法院提供查閱。聽起來很蠢,但某時期的刑事審判就是這樣進行的。

由於這個做法實在太沒效率,後來經過修法改正,近幾年來,律師只要等檢方起訴後就能申請「證據清單」。如此一來,警察保管的所有證據便一清二楚,我們可以針對需要的部分個別申請。

換言之,隨著榊原小姐被起訴,警方掌握的所有證據都將變得透明,但問題也會由此而生。我一件件地查閱已公開的大量文件,結果得知了某件事。

「阿武隈,出問題了。」

那一天,阿武隈和平時一樣,泡在他的酒廊老巢。

「哦,怎樣?有消息了嗎?」

阿武隈不因我突然到來而驚訝,獨自倒酒。

「是,我拿到檢方預定傳喚的證人名單,情況變得相當棘手。」

「哦?我先看看。」

「是。」

我交給他數張文件。

「嗯……證人多為醫院相關人員。等等,這不是那個外科部長嗎?連他都要出庭作證?」

「是的,畢竟命案地點就在醫院與最近的車站之間,所以自然就變成這樣。不過主要問題出在這張證據清單。警察已經搜索過榊原小姐家,發現跟蹤狂寫給她的恐嚇信。」

「你很少這麼猶豫呢。」

話說回來,我雖然沒像阿武隈那麼壞,但也不是什麼聖人君子,當然要以其人……(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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