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另一名惡魔誕生之日

不法辯護人 3 另一名惡魔

1

我還依稀記得撤銷告訴、被告確定獲判無罪之後發生的事。

先是渡邊被警方以任意同行的方式帶去做筆錄,接著,我和舅舅一同見證了榊原小姐獲釋。舅舅喜極而泣,我連忙道賀,記得榊原小姐也哭著向我道謝。

然而這段期間我都魂不守舍,一直在想別的事情。

阿武隈第二次和我聯手時曾經說過:

『就算委託人沒犯罪,在法律上就是幫不了這個人的話又該怎麼辦?死心吞下有罪的判決嗎?你敢跟委託人這麼說?我明白你是無辜的,可是就是幫不了你,請乖乖坐牢二十年再說。』

當時我完全無法反駁,只像個固執的孩子,一再強調自己的主張,說我無論如何都不能接受捏造證據的做法。

捏造證據違反了法律,違反了正義,我很清楚這件事。因此,每當我想起自己這次在法庭上的作為,就覺得自己快要瘋了。我學阿武隈使用違法手段逼出真兇,親自違反了法律和正義。

可是,可是……

如果我為了不觸法,眼睜睜看著榊原小姐冤枉入獄,這樣就叫做正義嗎?

當然不是。

這樣說吧,當一個人明明沒犯任何過錯卻被警方逮捕、遭到起訴的當下,便形成一個單純的事實。

從當事人蒙受冤屈的那一刻起,正義就喪失了。倘若萬物皆按照正義運行,世界上就不存在冤獄。

榊原小姐一案也是,打從一開始,正義就不存在。沒錯,從她被逮捕的那一刻起,正義就淪喪了。在這種情況下,又要如何談論善與惡?那很空虛,毫無意義可言。

阿武隈想做的事和我實行的事,均為法律難容,我或許會喪失律師資格,但試問律師──不,不用局限於律師──請問為了拯救無辜而不擇手段的行為,應該稱作什麼呢?

應該是正義吧。即使無法大聲說出口,那依然是正義。

冷靜想想,我的想法簡直不配當一名律師。回歸法律的原點,這個想法真的很愚蠢。人非聖賢,誰能知道委託人到底是不是無辜的呢?

錯把殺人鬼當成無辜者,濫用辯護使之無罪的行為,或許不能稱為正義,然而阿武隈聲稱能看破謊言。也許他真的有超能力,也許他只是觀察力過人,這都不重要,重點是阿武隈拯救了無數冤屈之人,這才是事實。

我不禁重新審思──自己究竟是為了什麼成為律師?

見證榊原小姐獲得釋放後,我來到某座公園。

2

「呦,我還在賭你會不會來,結果你就來了。」

為什麼覺得我會懂?我感到疑惑,不過現在沒有心情追問。

「我想和你組成搭檔。我已經深深明白要拯救那些無辜的人,需要你的力量和你的行事風格。我想通了,我也想成為『惡魔辯護人』。」

如此這般,我成功騙過阿武……(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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