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4/4)
遞迴 1
那種地方當然是打從一開始就查過了。那裡沒有竊賊的速克達,所以才會討論他往哪裡跑掉。
拜託不要想到什麼就亂說好嗎?丟臉的可是我。你可以滾回家了。
……我很想這麼說。
可是,被人搶先了一步。綁頭巾的會長嗤鼻一笑。
「是這樣就好啰。」
梨花也持同樣論調:
「阿悟小弟――我沒叫錯吧?你是後來才到的,所以不可以亂說喔。」
劈頭就被人否定,果然令阿悟啞然。他本來就是怕生的膽小鬼,自然更不用說。只見他好像馬上要哭出來,握緊拳頭低頭不語。
就是因為這樣,我才不想與阿悟一起來街上。
事到如今,既然別人都不吭聲,看來只有靠我自己開口了。
「這小子是笨蛋。」
「不準說我笨,笨蛋阿遙!」
他明明眼眶含淚低著頭,卻立刻狠狠頂我一句。像這種情形好像叫做唇槍舌劍?我才不是笨蛋。總之先不管阿悟了
「……停車場也只是看了一下。的確該再檢查一下比較好。」
我自己也知道這樣很愚蠢。梨花有點同情――
「可是,明明沒有那輛速克達吧。」
她這麼說是正確的。
剛才追趕時看到的車牌號碼是「1603」。這個我記得很清楚。
可是,小鋼珠店停車場停放的速克達,車牌全都是三碼。那不用幾秒便可確定
車牌當然可以換。間題是,速克達從視野消失到我們跑進追條巷子為止中間只有十幾秒,絕對來不及換車牌。在這個當下已完全證明阿悟的說法是鬼扯。不過,我肯聽他鬼扯,對阿悟來說已是天大的福氣了。正在這麼想時。
會長訝異地問:
我清楚知道,看著停車場那些速克達的自己臉紅了。
眼看會長立刻就要衝進小鋼珠店算帳。這時,我的袖子再次被拽住。
「吵死了!笨蛋阿遙!」
飛車竊賊果眞帶著刀子……不過無人受傷。多虧大家有確實提高戒備。
但是,我當然不相信那種事。
阿悟指的是會長 ,既然有話對會長說,直接拽會長的袖了不就好了,會長穿的是辦活動用的日式大褂,就算被拽得有點變形想必也沒關係。
我與梨花看著的,是「608」的車牌號碼。
會長沒有漠視阿悟的警告。
「啊!真是夠了!笨死了!」
「很危險喔。因為小偷帶著刀子。我知道。」
事情無法以一句巧合打發。阿悟聲稱「曾經見過」的事,我也見到了。阿悟說的話不是鬼扯也不是瞎掰!――只能這麼想。
「啊?你說我?」
至於猜到對方有刀子,也不是那麼複雜的巧合。阿悟只是電視看太多了。就算在哪裡見過搶匪,挾持人質與警方對峙的故事也不足為奇。或許在那個節目中,嫌犯有刀子,阿吾只不過是把自己看過的電視劇故事依樣畫葫蘆……(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