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物語 厄休拉·勒古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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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休拉·勒古恩

1929年——。美國作家。取得哥倫比亞大學碩士學位。在思考了成為作家的各種方法過後,回到了最初感興趣的SF上,於1969年發表的『黑暗的左手』廣為人知。被稱作SF界的女王有著的「西方的善之魔女」名號。也作為奇幻作家活躍有著『地海傳說』等作品。

第1章 我的自我介紹

期待成為籃球的主力,或是得到名聲愛情和財富這樣成功的故事的讀者,我想對於這個故事應該不會有興趣的吧。

剛到六月,想要聽發生在我身上的故事嗎——。

在這半年之間,就算是想要自始至終的聽發生了什麼,坦白的說我做不到——。

但是,有什麼,我覺得是從頭到尾了的。

雖然這確實,那個的正體是什麼,如何看透,對於以後的我的一生也並不是非常必要的。

類似於獎狀的東西,到現在為止,我一次也沒拿到過。

小的時候非常喜歡觸身式橄欖球。

橄欖球的戰略性非常有趣。

但是因為年紀只是個小鬼,可以說有一點很致命就是速度不夠。

但取而代之的是,逃跑的方法,我可謂是非常的擅長。

高中的運動部可謂全是規則,強隊是那些,制服怎麼樣之類的嘈雜雖然不合我的興趣,但在學校里關於運動的話題非常多。

運動自己來做的話很有趣。

但是,別人來做成為話題來看什麼的,毫無意義。

不管怎麼樣,在這本書里關於運動的故事不怎麼會出現是確實的。

曾經,把自己的聲音灌進磁帶里聽,現在,用打字機。

雖然一開始是想要寫在筆記本上的,但重讀了幾頁後,感覺太過死板,非常拘謹,於是就放棄了。

聲音,用自然的語氣就這麼說出來。試著用這種方法來做了。

我們很安全。

就比如說給牛仔褲打補丁。

哎呀,像上面社團,團隊,什麼什麼會之類的,都不顧一切的去做。

這個補丁的打法可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還有比我更加優秀的人。

比起年齡身高還要低些。

然後朝著與「一個人」相反的「大眾」一溜煙兒的跑過去,開始熱衷於製造團體。

還有在寫學校的新聞編輯。

因為是捲髮,所以打算剪短,但還是長長了,亂蓬蓬的很蓬鬆,突出在頭四周。

在哪裡顯眼了?

我的名字是歐文·托馬斯·格里菲斯。

現在,回想起來都感覺想吐。

我是,無數青少年中的一個。

小孩子變成大人,一般來說都是意識到在這個世上自己的獨自一人這件事的時候,然後才有了這智慧。

每天早上,都以發梳為武器,與這個亂蓬蓬的頭髮進行戰鬥,但敗北的肯定是我這邊就是了。

當然,在家裡也是一樣。

基本上都會陷入恐慌的狀態。

「顯眼」?

那麼,這個的結果……(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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