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奮鬥吧!系統工程師 9 輕鬆賺錢?服務開發

去年底,我又歷經了人生中不知是第幾次的搬家。

儘管我的行李本來就少,搬家作業也很順利地完成,但每一次都覺得尋找新的房子相當麻煩。不過,到處看新房子是一件相當愉快的事情喔。設定好格局及採光等條件後在租屋網站上搜尋,一邊想像著即將到來的新生活,這種過程總是讓我雀躍不已。然而實際開始和屋主交涉時,就真的很讓人無力了。

想先和其他房子比較過後再來下決定,結果就被恐嚇:「這裡相當搶手,隨時都會被人租走喔!」還有明明上一位住戶尚未搬走,不能實際進去參觀,卻一直向我強調:「已經有多人申請預約了!」還覺得對方誇大其詞,不當一回事之際,就真的接到了「房屋已出租」的道歉電話。在搞這些事情的時候距離搬出現址的日期也愈來愈接近,而條件理想的房子卻陸續被人租走——

再假設經過種種折衝,終於能夠順利申請了。這次變成合約上冒出「換鎖費用由入住者負擔」、「必須購買消防器」之類的字句。就算當場抗議「我怎麼沒聽說這回事!」、「我無法接受!」的話,對方也只會回答:「那麼請您取消吧。還有許多人想住進來。」面對態度強硬的房東,什麼住宅出租糾紛防止條例根本無效。嗯,按照日本目前的法律,房客一旦住進來就很難再趕出去,所以我也不是不能體會房東的心情。像那種一開始就為了幾萬圓而爭論不休的租屋者,實在讓人不想把房子租給他呢,這個我可以理解。儘管如此,要在有限的時間內進行這類的交涉,精神上的負擔實在相當沉重。

聽完我這麼抱怨之後,以前職場的同事就說「果然還是要有自己的房子啊。」、「和房東不同,高級公寓開發業者純粹是服務業,就算客戶有部分任性的要求也會加以考慮,不急著催促喔」。

「是這樣沒錯啦。」我回答。

「不過買房子也要申請貸款,就等於自己要負債了吧。我實在不想為了省下交涉的時間而背上數千萬的債務。」

「你真笨啊。」

前同事嗤之以鼻道。

「還貸款這件事也可以想成在付每個月的租金啊。你現在支付的房租,一樣也是輾轉讓房東拿去償還貸款喔,只不過是將這個變成你自己的貸款而已。腦筋靈活一點吧。」

「嗯——是這樣嗎?」在我這麼沉思之際,前同事得意洋洋地豎起大拇指來。

「順便跟你說,我已經買房子了。三十五年的貸款,O千八百萬,每月償還O萬五千。我終於也當上一國一城之主啦。」

嗯,畢竟他也快三十五歲了,還有老婆和孩子,難免會希望找一個最終的棲身之所吧。看著戳對方逐步累積起人生台階的模樣,我……(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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