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亂 神與死神的宴會(4/5)
狂亂家族日記 3
這樣很好,她早就有所覺悟了。從懂事以來,就發現旁人跟自己有所不同,只要獨處時一定會照鏡子。長在頭頂上的怪異耳朵,與頭髮同顏色的尾巴,不可能有人類會長這樣的。如果只是這樣還沒關係,跟別人有所不同可以是缺點也可以是優點。凶華自認異樣的外表是優於他人的證據、是身為神的證據,她用這種想法掩蓋自己的不安情緒。
過去一直以來,凶華都用這種方式撐過每一天。雖然有時候也會不安,伹還是可以將其視為與眾不同的驕傲。
不過。這個不一樣,這個不是那種意義層面上的絕望。
也就是說,這只是單純的疑問。
被敖德薩·艾附身的死神頭上長著兔子耳朵。被斯亞附身的白鬼畜君。頭上也長出狗耳朵。被他們附身的物體,似乎都毫無例外地長出動物耳朵了。那麼——她心想,那麼。
那麼,自己也——
頭上長了一對貓耳的自己,會不會也只是附身在某人體內的怪物呢?
說不定這身體本來就不是自己的,這是最糟的假設,將自己的存在打從根本完全加以推翻的假設。
愛著凰火的「凶華」或許不是「自己」,待在家人身邊的「凶華」或許不是「自己」。「自己」說不定只是附身在「凶華」身上,奪走她意志的怪物。
不,應該,應該就是這麼回事。
個人存在的獨特性遭到破壞。
絲毫沒有留下任何希望,完全毀滅。
但就算是這樣,凶華還是決定要活下去。
就算是假的身體還是想待在家人身邊。
這就是自己的幸福,所以要活下去。
接受身為怪物的自己,凝視著絕望的未來。因為她很確定,就算自己說出自己是怪物。家人們也一定不會排斥,一定會以一如往常的親愛之情接納自己。
凶華相信這一點,所以才決定要盡全力活下去。
「行動電話」加速運作,這是一種正式名稱不明的特殊能力。
實驗很單純,某種程度上來說算是一種賭注。凶華認為自己跟敖德薩他們是同類,如果這個假設不是真的,那麼她現在做的事情肯定會失敗,是非常危險的賭注。
成功機率超低,但只要它不是零,就有一賭的價值。
千花發現優歌小小的肩膀在發抖。她應該不會冷,所以不知道她是為何發抖。難道自己還會讓她害怕嗎?千花原本這麼想,但似乎又不是這樣,優歌非常不放心地看著千花。
只要解放這層限制的話。
優歌堅決地搖搖頭。
凶華完全支配了死神的身體,但是唯獨留下她的腦部沒有予以支配。就算自己操控了她的身體,也只使得出沒有意義的外行刀法。操作身體是死神的工作,而自己的工作則是從旁協助,將怪物般的能力進行最大程度的利用。
死神……(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