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會長的意見(5/5)

第一卷

之後,業者送了餅乾禮盒給學生會長。

學生會前身的校友會是個吃點心喝茶的組織,所以現在也常送點心來。

瑠璃毫不起疑地收下了點心,把餅乾分給學生會的所有成員。

事情本來應該就此結束。然而盒底居然放了一疊厚厚的紙袋。裡面裝著三十張一萬圓的鈔票。

瑠璃慌張地和業者取得連繫,詢問這筆錢到底是怎麼回事。

業者是這麼說的:

「那是傭金。多虧您以高於定價兩倍的金額買下飲水機,敝社才有如此利潤。當然要將賺得的錢拿出一部分來答謝負責人,希望能藉此機會和您建立長久的合作關係。」

購入天價的飲水機,的確是瑠璃的失誤,可說是給學生會帶來損害,不過只要下次記得索取估價單,對價格敏感一點即可。

但如果從業者那裡收取回扣,情況就不同了。

「錢還回去就好了嘛!」

有希說。

「你說的沒錯,可是沒辦法還。業者說了:『受到某位大人物請託,無法接受退款。這事若公諸於世,我可不知道櫻井坂的學生和您爸爸會怎麼樣喲!』」

「為何這裡會出現緒方同學的爸爸?」

「因為正值市長選舉。業者也說:『我會把收受的錢看作是收集選票的手段。』」

「對喔!我知道了,是連坐制。」

「哥。那是什麼?用我懂的方式說給我聽。」

「選舉時,給錢拜託人家賜票是違反選罷法的。」

「為什麼緒方同學還了錢,她爸爸就違反選罷法呢?」

「這叫連坐法。候選人的家人花錢買票的話,候選人就違反選罷法。」

「恩,這樣啊,哥你真厲害!」

伸也心想,只不過是將剛才瑠璃不自覺說出口的話類推一下,就被妹妹以尊敬的眼神看待,這種感覺真好。

「違反選罷法會怎樣呢?」

「當選無效以及五年內禁止參選,更糟的情況是入獄監禁。」

「會被警察逮捕!?」

從政治家淪為犯罪者,轉變未免也太大了。對於站在懸崖邊上努力避免墜落的瑠璃而言,伸也對帳和輸入網站的行為猶如從背後推了自己一把。

「不過用美工刀殺人,總覺得這種方法有點遜耶!」

「就是說啊,我想是因為看到網路留言版愣住時,剛好理事長打電話來,一時之間失去了理智。」

「網路留言版上PO了事件的來龍去脈,好像是石田PO上網的。理事長來電是說有媒體詢問吧?理事長應該都解決了吧?」

「恩,她是那麼說的。」

「向留言版版主提出刪除請求就可以了,媒體部分就交給理事長。市長選舉也已經結束,接下來和業者連絡把錢還回去就行了。」

「關於那個。我連絡不上業者,他們消失了。」

「消失?」

「恩,地址是假的。電話和傳真也都不通。」

這種時候,體育類社……(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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