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把酒待天明(2/2)
宮本武藏·劍與禪 卷四 風之卷
「什麼事……什麼逃到這邊?」
「那位——一個人住在後面的那位姑娘。」
「噢!逃掉了?」
「傍晚我們還看到她呢……可是現在房裡卻……」
「人不見了嗎?」
「是的。」
「你們這群笨蛋!」
像是喝到滾燙的水一般,店老闆馬上變了一張臉。和他剛才在客人面前搓手哈腰的情形完全兩樣。出口罵道:
「人都已經逃走了,再找也沒用。我第一眼看到那女子就覺得有問題。你們卻讓她住了七八天才發覺她身無分文。這樣客棧還能做生意嗎?」
「實在非常抱歉。當初我想她只不過是位少女,沒想到竟然被她給矇騙了。」
「櫃檯賠錢也就罷了,要緊的是先調查住宿的客人是否遺失了東西。哼!真是氣死人了!」
店主無可奈何的咋了一下舌頭,走到外頭黑暗處張大著眼睛尋找。
母子倆等半夜來臨之前,喝了好幾壺酒。
阿杉先拿起飯碗說道:
「又八,你喝得差不多了吧?」
「再喝這杯就好了。」
他邊倒酒邊回答:
「我不吃飯了。」
「你不吃點飯,會弄壞身體喔!」
阿杉看到旅館的人提著燈火在前面的田地和路口進進出出。
「又八,快來看,行李袋內附有一張紙條。上面寫些什麼啊……啊!真不要臉,上面寫著:看在我們認識的情分上,請寬恕我暫借之罪。」
「喔!該出發了!」
「……」
又八走到房外系草鞋帶。
「可是想想,她也挺可憐的。」
「你、你說什麼,我不認識那小偷。又八,你再磨蹭下去,雞就要啼了。走吧!趕快走吧!」
「要走了嗎?」
又八好像想起什麼事情,抓抓頭髮,橫躺下來:
「阿甲教出來的養女一定沒什麼正經的。以後碰到可別再理她了。」
「老前輩,丑時的鐘響了。」
「什麼東西?」
「我放在行李袋旁邊的錢包啊!住宿費我是用纏在腰間的錢付的,路上的盤纏則放在那錢包里啊!」
「憐憫別人的處境是件好事。但是要幫她付旅館費,我可做不到。離開這裡之前,我們就裝作不認識她,知道嗎?」
又八伸伸懶腰:
店主人這麼一說,阿杉瞪大眼睛,拚命地搖著頭:
「你胡說什麼!你找阿甲那女人算賬,不但無法獲得故鄉眾人的誇讚,反而丟了家聲和面子呀!」
「那可惡的女人!一想到她,她的臉就浮現在天花板上……事實上,害我一輩子的仇人,不是武藏也不是阿通,是那個阿甲!」
阿杉聽到他這麼自言自語,責備地說道:
「喂!母親,你在做啥啊?你總是拚命趕我,自己卻慢吞吞的。」
此時,旅館主人提著燈籠出現在走廊。
「怎麼,等得不耐煩了啊?別急嘛……喂!又八,那個東西有沒有放在你那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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