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Encounter(2/3)
KILLER QUEEN 3
總一苦笑著點了點頭。
「當然可以,請。」
「謝謝~!」
雖然看過對方的項圈,但光從外表觀察仍然一無所獲,所以兩人停止了進一步的調查。
「真是好遺憾呢,這個項圈那麼可愛,但前面的那個鎖孔卻很礙事啊~」
「鎖孔?」
渚把項圈正面的那個介面稱為鎖孔。雖然總一一時之間沒反應過來,但經她一說的確像是那樣。
「這個鎖孔哪怕是放在側面或者後面也好啊。」
「嗯。不過,這東西要怎麼才能拿下來呢?」
光滑的項圈表面根本抓不住,而且項圈和脖子貼得很緊,連指尖都無法插入。
「渚,你的手指能插入項圈和脖子的縫隙嗎?」
「嗯~總一你稍微過來一下。」
擺弄了好一陣子後,渚搖搖頭放棄了。
「好像不行呢。卡得太緊了,連指尖都進不去。」
「果然還是不行嗎。」
「而且,總一你不覺得就算手指能伸進去,這樣子也沒辦法取下來嗎?」
叮——
渚用手指甲彈了一下總一的項圈,屋內立刻響起了指甲和金屬碰撞所發出的尖銳聲響。
「在拉斷項圈之前,感覺脖子會先斷掉喔~」
「渚也這麼想嗎?」
【規則 機能 解除條件】
「戰鬥禁止區域?還有這種東西嗎,這樣就有7條了……」
總一困惑地撓了撓頭。
聽她這麼一說,總一看向自己的PDA,第3條寫著的只有關於JOKER使用方法的情報。
見渚一副莫名其妙的樣子,總一從口袋裡取出了PDA。
「沒有,只有一台啊~和我的私人物品擺放在一起~」
「怎麼了?」
眼前的文字令人難以置信。雖然開始以為找到了取下項圈的方法而歡欣雀躍,但這份規則越看越覺得是個惡劣的玩笑。從頭到尾讀完後,總一已經完全不能相信這個PDA上所寫的東西了。
3、PDA共有13台。13台上寫著各自不同的解除條件,遊戲開始時分配給每位參加者一台。PDA上所寫的內容即是規則1所說的解除條件。雖然可以奪取別人的PDA,但完成其所記載的條件也無法取下項圈,讀取的話項圈便會啟動殺死佩帶者。可以正確讀取的只能是開始所分配的PDA。
「渚,你只有一台嗎?」
「這是在我房間里的遊戲機,和總一你的是一對呢!」
「然後呢~?」
有誰會相信這種東西呢。正當總一這樣想的時候,一直看著JOKER的渚驚叫起來。
總一苦笑了一下,按下了PDA的按鈕。畫面上的方塊A立刻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以下文字。
「1、參加者都必須佩戴特製的項圈。在滿足PDA上所記載的條件後,從項圈的埠讀取PDA的資料就能夠取下。」
第一行顯示的是計時器。似乎在計算經過的時間,現在遊戲好像已經開始了1小時30分。
1、參……(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