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因 解體照應(13/13)

匠千曉系列 1 解體諸因

刑警:沒錯。橫井也和藤原綾交往,而她是牙科助理。

部長刑警:啊!對喔!原來如此。

刑警:我想志保應該曾暗示橫井。埋在自己假牙里的鑽石不是外行人拿得出來的,引誘橫井聯想到藤原綾的存在。她料定這麼一來,橫井殺了自己後,便會帶著自己的頭顱來到藤原綾的公寓去。

部長刑警:但到公寓一看,卻發現藤原綾已經被殺了;當時橫井又怎麼做?

刑警:他讀了志保留在冰箱門上的字條。

部長刑警:字條?哦!那張莫名其妙的字條啊?

刑警:志保可以將文章寫成那樣,好讓不明就裡的人看不懂。我想那是因為她擔心橫井沒把字條丟掉、直接留在原地之故;事實上,橫井的確沒把字條丟掉。

部長刑警:不明就裡得人看不懂?呃……(略微思索)講到這裡,我也懂啦!那張字條的內容和鑽石有關吧?

刑警:當然有關。

部長刑警:那張字條的內容我記得是……呃。其在、石女、之頭這、孩實中;這裡面的石和頭兩個字合起來就成了石頭,自己的應該就是鑽石。照這個訣竅把文字重組起來,就是:其實石頭——

警部:在這女孩之中。換句話說,(將指頭折得啪啪作響)就是在藤原綾之中的意思。

刑警:沒錯。也就是說,志保留下那張紙條給橫井,表示她謊稱鑽石埋在自己假牙內,其實卻是嵌在藤原綾的假牙之中。當然,這也是謊言;鑽石並未嵌進任何人的假牙,而是藏在志保住處廁所的抽水馬桶水槽中。橫井不知情,這會兒又開始想著該如何處理藤原綾的頭顱。

部長刑警:(不敢置信)這人還真是……

刑警:到這個地步,藳谷志保的頭顱對橫井已經沒用處了,帶著反而危險;因此橫井便將頭顱留在原地——也就是藤原綾的公寓里,帶走已被割下的頭顱。

警部:(訝異地)但那其實是殿岡櫻的頭顱吧?因為志保先替換過了。

刑警:對,但橫井並不知情,他真的將殿岡櫻的頭顱當成藤原綾的。

部長刑警:怎麼可能啊!就算他當時再怎麼驚慌,畢竟是自己的馬子,臉部特徵立刻就能分辨出來吧?

刑警:但他卻被騙了。這又是藳谷志保設下的機關。

警部:機關?

刑警:橫井一見頭顱,立刻以為是藤原綾的頭,這是因為那顆頭顱的發行有特徵之故。

警部:髮型?

部長刑警:完全不省人事了耶!該怎麼辦?

警部:(二話不說)就這麼辦。哎呀,不過他這番話還挺有意思的。

刑警:沒錯。假如只剪殿岡櫻一人的頭髮,這個目的又被發現的危險;因此藳谷志保便將她殺害的六個女人的頭髮全數剪短,而自己的頭髮當然也在被橫井殺掉之前自行剪去了。

部長……(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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