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3/3)
十二國記 4 風之萬里·黎明之空〈下〉
「原來是這樣,那你要不要也去拓峰看看?」
「拓峰是在止水鄉嗎?」
「嗯,」陽子點頭,「和州的首都——我忘了叫什麼。」
「明郭嗎?」
「嗯,我打算去明郭看看,先去明郭,再去拓峰。我想了解和州的狀況,你乾脆為我帶路?」
「但是——」
景麒吞吐起來,陽子抬起一雙碧眼說:
「我希望你也去看看,了解一下在王宮絕對看不到的慶國景象。」
「——遵旨。」
「那先解決這些書狀——可不可以請你讀給我聽?」
「——遠甫。」
陽子叫了一聲,站在書房的屏風外等候,書房內傳來一個氣定神閑的聲音。
「陽子嗎?有什麼事?」
「打擾了。」陽子走進書房,遠甫正坐在窗邊的書桌前,回頭看著她。
「不好意思,我能不能告假數日?」
「沒問題——這次要去哪裡?」
遠甫一眼就看穿了她的想法,陽子苦笑起來。
「我打算去和州州都看看。」
「明郭嗎?妳很在意和州?」
「對。」陽子坦誠地點了點頭。
「剛才有五個男人在里家周圍出現。」
「妳想去哪裡就去吧,好好看看自己的子民。」
「只有想要孩子才會結婚,如果不需要,相好就可以解決問題。但是,想要孩子時,夫妻必須一起去里祠——也就是說,夫妻必須同里,因為這是規定,所以一旦結婚,就會遷到同一個里,某一方遷到另一方所在的里。即使離婚之後,也不會遷回到原來的里。如果有人覺得自己的里很苦,就會去其他富裕的里求姻緣。」
「蘭玉說,與其被分到和州,還不如隨便找個人嫁了,然後再離婚。既然和州這麼令人望而卻步,我想看看到底是怎麼回事……如果可以,我不希望蘭玉這麼做,蘭玉應該也不想,只是因為這個國家讓她不得不出此下策——」
「在這裡,如果不向里樹祈求,就不會有孩子出生。有婚姻關係的人才能向里樹祈求——否則里祠不允許——如果只是想要伴侶,根本不需要婚姻。」
「妳不要用這種方式同情她,在這裡,婚姻並不是太重要的事——在倭國,人為什麼要結婚?」
「……那為什麼要養兒育女?」
「之前從妳口中聽說,倭國的婚姻是為了守護家庭——是為了明確血緣的制度,但是,這裡沒有家庭的概念。在這裡,小孩子滿二十歲就要離家,無論再富裕的人,也無法讓兒女繼承家產。一旦到了六十歲,就要把土地和房子交還給國家。如果當事人堅持,也可以終生擁有,但即使終生擁有,死後也無法留給任何人。只有累積的錢財可以留給伴侶,因為這是夫妻雙方共同累積的財富,丈夫死了之後,可以留給妻子,但妻子死了,就要交還給國家。……(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