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話 請勿給予犯人毒藥(4/4)

推理要在晚餐後 3

「犯人誤以為掉在現場的寶特瓶是拿來裝飲用水的,所以才會將水倒進茶杯里。這就是犯人的失誤。」

「您說得是。」影山用力點了點頭,「而從這點便能找出殺害健作先生的真兇身分。」他隨即大膽地宣告:「此時應當注意的是嫌犯們的不在場證明。」

「不在場證明?」

麗子帶著訝異的表情反問。

「等一下,毒殺事件跟不在場證明無關吧。因為犯人可以事先在膠囊里下毒……」

「不,我說的不在場證明,並不是關於毒殺的不在場證明。而是犯人將寶特瓶里的水倒進茶杯時的不在場證明。請您仔細想想,大小姐。犯人在現場拾起寶特瓶之際,如果裡頭是很燙的熱水,犯人會誤以為那是飲用水嗎?」

「原來如此。撇開很燙的茶不談,很燙的熱水絕不會被人當成飲用水。不過,會不會因此察覺那是熱水袋就很難說了。」

「您說得是。可是犯人卻錯以為那是飲用水。換言之,犯人觸碰寶特瓶時,裡面的水已經不是熱水了。想必已經徹底冷卻,變成常溫的冷水了吧。」

麗子默默點了點頭。影山的推理總算漸入佳境。

「那麼,做出這種誤判的犯人是誰呢?這時就要看嫌犯們的不在場證明了。首先,桐山和明在上午九點前往國分寺的餐廳上工,然後外出採買。如果他在那之後也一直待在店裡的話,要對現場動手腳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他不是犯人。」

「沒錯。那麼妻子貴子呢?」

「桐山貴子於上午十點跟鄰居太太一起出門練習茶道。如果她要對現場動手腳的話,那就是在健作先生死亡後不久,也就是在十點過後鄰居太太過來接人之前動手。可是,那時候寶特瓶里應該還是熱水才對。貴子並不是犯人。」

「那麼女兒美穗也一樣羅。她在上午十點半跟朋友一起去學校。因為之前都待在屋裡,這段期間內她是有辦法對現場動手腳。不過在十點半的時間點上,寶特瓶內的水不可能冷卻至常溫。」

「我也有同感。這麼一想,有可能產生這樣的誤會的人物,只有健作先生死亡後數小時,仍舊留在桐山邸內的兩名女性。也就是桐山信子夫人或幫傭相川早苗兩者之一。」

「嫌犯縮小至兩人了呢。那麼真兇是誰呢?」

「辨別真兇的關鍵在於消失的白貓。這次事件是他殺,已經是顯而易見的事實了。這樣的話,大約一周前下落不明的白貓,應該就是犯人預先準備好的『自殺的借口』。失去重要的家貓而意志消沉的老人突然尋死——為了讓眾人相信這種平凡無奇的故事,犯人把貓藏了起來。然後在事件爆發後,犯人立刻放走藏起來的貓。也就是說,大家以為行蹤不明的貓,其實還躲在……(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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