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2/2)

第三十六卷 朝雪之約

心臟撲通撲通狂跳。

——我所知道的事,就只有那樣。

那件事螢不知道,只有當事者知道。究竟發生了甚麼事?

可是這裡是夢殿。在這裡,現實會成為夢境。

不會吧?

昌浩心頭一驚,趕緊跑向時守。

在這裡,他甚麼都也不能做,但他還是忍不住想趕過去。

「為什麼讓我看到這些……!」

只能眼睜睜看著。令人焦躁、令人懊惱。

跑到水車小屋附近的昌浩,看到時守的眼神,猛人屏住了氣息。

上次看到他留露出這麼柔和的眼神,是他跟那個女孩在一起的時候。

時守仰頭看著天空。

「螢的對象啊……是怎麼樣的人呢?」

他自言自語,低聲笑起來。眼中絲毫沒有之前的陰鬱。

螢說過,時守曾笑著說要去替她鑒定她未來的夫婿。

仰望著天空的時守,眯起眼睛喃喃自語:

「那一定是惡夢……我卻認為那種惡夢,煎熬了這麼久。」

聽起來像是時守在自我安慰。

或許他真的很痛苦吧。

時守五歲時,在螢出生的那天晚上,聽見了件的預言。昌浩現在才知道,是那個預言束縛了他的心,長久折磨著他。

「對不起,螢,可是沒事了,以後我會保護大家。」

傾吐完不能告訴任何人的心情後,時守呼地嘆了口氣,環視周遭。

「夕霧怎麼還不來呢?」

喃喃嘀咕後,他自嘲似地垂下了視線。

「也難怪啦……我讓他經歷過很多不愉快的事。他真的很愛護螢呢……」

時守早已察覺,夕霧對螢的感情,遠遠超過了現影的身分。而螢對他也是相同的感情。

與安倍家生下孩子,是螢與生俱來的義務。時守這次去京城,就是為了把螢將來的丈夫,也就是安倍家的昌浩帶回播磨。

時守望著河面。不可思議的是,昌浩清楚知道他在想甚麼。

與安倍家之間的孩子,只要生一個就夠了。即使不結婚,也算完成了約定。

夕霧是現影,不能成為螢的丈夫。

可是,他一定可以成為擁有天狐之血的孩子的父親。那是螢的孩子,只要是螢親生的孩子,他就會當成自己的孩子扶養長大。他就是這樣的男人。

為了保護螢,他甚至不惜對身為神拔眾下任首領的時守,抱持露骨的敵意。再也不會有人比他更愛護螢、更愛護時守心愛的妹妹了。

時守微微濕了眼眶。

「啊……我……」

剛才他的確想到螢是他心愛的妹妹,由衷地打從心底這麼想。

是「她」拯救了時守的心。

「……」

昌浩知道時守思慕的「她」,就是那個女孩。就是在比夢殿中的任何夢境都要溫馨、明亮的光芒中,跟時守在一起的那個美少女。

在沒有風的黑暗中,響起了撥開竹子的聲音。

「是夕霧吧?」

回頭看的時守,驚愕地僵住了。

心臟怦怦狂跳。

昌浩循著時守……(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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