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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卷 告別花束

在我以為自己要孤獨終老的時候,突然就定下要結婚了。對我自己來說,簡直就是始料未及,或者說事態急轉直下?

這是在一月初的時候決定的。

前一年的秋天,朋友結婚了,我在結婚典禮的二次會上認識了一個男人。最初是朋友想撮合我們交往,結果在成為戀人之前就被求婚了。那是我剛新年參拜完回來時在咖啡店。

「欸。」

面對這突如其來的事態,我端起咖啡杯不知該說什麼才好。

我覺得他是個好人,也不討厭他。但是,我覺得結婚應該在多花點時間互相了解之後再考慮的事,畢竟我們還只是朋友。

但是,他好像不是這麼想的。

「我的心意是不會動搖的,所以我打算等你下定決心——」

「有什麼著急的理由嗎?」

大概是要去海外工作之類的情況吧,我想像著,因為這不是很常有的事嗎。但事實並非如此。

「不,是因為我父親。」

這是新年伊始難以啟齒的話題,他露出動搖的樣子,然後坦白道。父親患了大病,這次要做手術。原本是個豪爽的人,如今卻變得軟弱起來,說什麼「想在有生之年見到小兒子的媳婦」,於是周圍的人開始慌慌忙忙,連本人都沒確認就送來了一大堆親事。

「我說我有喜歡的人了,就拒絕了他們,然後父親就說讓我把喜歡的人帶回家。」聽到「喜歡的人」這幾個字,我心跳漏了一拍。因為十分鐘前聽他說了「請和我結婚吧」,但並沒聽過「我喜歡你」。

那麼,該怎麼辦呢?求婚是必須馬上回答的嗎?不,以前看過的電視劇里有女演員說過「請讓我考慮一下」這樣的台詞。總之,在這裡只能用「請讓我考慮一下」來對付過去了。然後回到家之後,再真的好好考慮一下。

「那個……」

我抬起頭正想這麼說,他接著說道。

「我明白的,我會入贅到鹿取家。」

「欸?」

據說已經得到了父母的同意。雖然我從來沒有說過這樣的話,但他似乎認為,因為我姊姊已經出嫁了,所以必須由我來守護這個家。但我家並不是那種無論如何都需要繼承家業的顯赫家庭。

我過了三十歲還是單身,並不是因為守護家族的姓氏和墓碑。父母從十年前就一直在說「有合適的人就趕緊嫁出去吧」。所以,沒結婚只是單純的不受歡迎而已。

但是,如果能做上門女婿的話,那就太好了。其實,我對他的名字,尤其是姓氏多少有些抵觸。

牧宜行先生。

我們認識的時候,是因為新郎新娘叫了一聲「Maki」,然後我和他同時回答了「在」,這成了我們認識的契機。我的名字是鹿取真紀。如果結婚對象是阿牧,結婚後用他的姓的話,就成了「牧真紀」。而且如果能保持鹿取的這個姓氏,銀行賬……(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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