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DREN RECORD SIDE-No.5-

第七卷 from the darkness

剛剛出道的時候,經紀人曾經教過我,一個偶像應該是什麼樣子。

他說,不論是否有鏡頭對著自己,都要經常保持被別人看著的感覺。

當時,我有些傲慢地回答道:「我從小學生開始就一直保持著這種感覺哦。」

經紀人很高興,誇我從小就有當偶像的資質。當然,我的話並不是這個意思。


我有一種特殊體質——超乎常人地吸引別人的目光。

昨天,哥哥說這是「目奪」能力,是因為接觸了陽炎daze才擁有的一種超能力。

超能力——一般人聽起來可能會覺得激動又興奮吧,可對我而言,「目奪」能力不但毫無用處,反而十分麻煩。

走在街上會被人追著不放,稍微說兩句話都會受到歡呼和讚歎,不論身在何處,隨時可能打開混亂的開關。

從小就一直是這樣。所以,外出時吸引別人的目光,對我而言可以說是家常便飯。

也正因如此,對於經紀人的建議,也就是經常意識到自己在被別人看著,我比一般人都要敏感很多。

……可是,現在重新審視這件事。

經紀人當時想說的,並不是告誡我總會被很多人看著。

而是讓我不論何時都不要忘記自己是一名偶像。

在對這一點的領悟上,我可是個差生。

昨天晚上吃了兩大碗團長特製的豬排飯,加上忙碌了一整天,我可能有點累過頭了,之後一下子就在沙發上睡著了。

更糟糕的是,直到今天中午我才睡醒。在別人家裡一覺睡到中午的客人可能不太多,更何況還是一個女孩子。

哥哥過去就跟我說過,我睡著以後說夢話很厲害。今天看來,我的睡相也十分可怕。中午醒來時,我在沙發下面擺出了一個「大「字。

理所當然,中午不可能沒有人醒過來。瀨戶和茉莉躲過「大」字形的我,吃了早飯。

……這,已經不是偶像與否的問題了。好想死。

就算是哥哥,也為我今天的糗態震驚不已,「你睡覺以後整個人轉了一圈,好厲害!」

哥哥感慨地說道。被哥哥誇獎可能是人生頭一回呢,呵呵,好想死。

我就是這樣一位豬排飯系偶像。而且,現在正面臨著有點嚴重的事態……不不,不只是「有點」那麼簡單。

非常嚴重?也不是,應該說是超級無敵嚴重的事態,正擺在我的面前。

溫暖的夜風吹拂著臉頰,正值深夜,時間為零時十分。

厚重的雲朵覆蓋了夜空,看不到月亮。街上一片昏暗,只有路燈面無表情地照亮柏油路面,還有偶爾經過的汽車車燈的亮光。

從基地出來,已經走了快三十分鐘。我們很少交流,默默地行進,終於來到了目的地——「敵人」的基地門前。

「不是吧,要入侵這麼可怕的地方嗎……開玩笑的吧……」

高高的圍牆後面,有一棟塗了油漆的……(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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