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三 莎蓮·多特艾斯

第十二卷

滴鈴鈴鈴鈴鈴鈴鈴鈴鈴鈴鈴鈴……

吵人的警報聲響起了。還夾雜著警車的警笛,宛如一曲難以入耳的不和諧奏鳴。

大美術館周圍的圍觀群眾大喊著「有小偷進去了」亂作一團。面對吵吵嚷嚷的民眾和記者,稍有些兇狠的警官正在咆哮。

「真是一點都不優雅呢。」

在街道最高的塔上看著這幅光景,剛從大美術館裡盜得寶物的小偷嘆起氣來。

小偷的名字叫莎蓮·多特艾斯。

她自己可是從來沒叫過自己小偷,都是自稱怪盜的。還有一部分民眾和八卦報道稱其為義賊。那是因為她會把盜來的東西換成錢分給窮人,以及幫原主人奪回被非法佔去的東西。

不過本人似乎不怎麼喜歡小偷呀義賊這樣的稱呼,可能的話還是希望叫自己怪盜。

跟友人這麼一說,對於友人發出「為什麼?」的疑問,莎蓮是,

『怪盜的叫法給人一種華麗的感覺不是嗎?』

這樣回答的。

華麗的斗篷和禮帽也是因為「提到怪盜自然是斗篷和禮帽」的這樣一點純個人的講究,不對是兩點。

「好了。」

用手指彈了一下禮帽的帽檐,莎蓮拿起放在邊上寶物。

這次偷到手的寶物,是從太平洋底打撈出的王冠。

「吼哦,展示上寫的是王冠,不過這大小就算女性也一樣通用嘛。」

或者說本來就是男女通用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不過,這也不是左右這件寶貝價值的地方。裝飾用一言以蔽之就是出色。不如說,和同時代文明的裝飾品比起來,其加工技藝之精湛高了好幾個層次。

(甚至出現了這是現代工藝製作出的贗品這樣的疑惑,不過鑒定結果顯示這確實是真品。當然了,否則的話我又怎麼會來偷呢。)

用不可能的技術製作出的極品,以「新的歐帕茲」被全世界的報紙報道,同時在其價值之外又生出了另一個詞。

名曰,『被詛咒的王冠』。

「好吧,這也是常有的事。」

有傳言說戴過這個王冠的人都死於非命,對於這個也並不怎麼感興趣。但凡我經手的東西帶些傳說也是稀鬆平常的事情。

王冠在手指上咕嚕咕嚕地轉著,引起了莎蓮的好奇心。

(戴上試試看吧。)

一半是檢驗詛咒的真偽,一半是輸給了裝飾精美的頭冠帶來的試穿誘惑,的一點點衝動。

「~~~?」

莎蓮脫掉禮帽,將王冠戴在頭上。

「哎呀,跟我的頭正合適。」

雖然沒有鏡子不能親眼瞧瞧,但可以感覺到很合適。看上去肯定也是一樣完美般配。現在的話就算混進英國王室也一定不會顯得不自然。

一想到自己不能保留它還有些感覺不舍呢——不過也是沒辦法的事。想一想把它賣了能幫助多少貧苦家庭,玩笑開到這裡就可以了。

「接?下?來,警察也來了不少,差不多該離開……(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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