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樂聖少女 4
這部小說的構想來源──劇本《浮士德》,是歌德的畢生之作。由創作歷程來看,可以發現它的確名副其實。歌德自二十歲中葉起筆《浮士德》初稿,未經發表就封藏了十多年。到將近四十歲才讓它重見天日,這裡補補那裡刪刪,尚未完成就以《浮士德斷簡》為題發表。之後再加以補足而寫成《浮士德第一部》時,已經是近六十歲的事了。至於續集兼完結篇的《浮士德第二部》是在歌德辭世前一年寫成,那時的他已過八十。這部鉅作耗時半世紀才宣告完成,相信等不到結局就抱憾而終的讀者一定很多吧(這部小說的另一個主角貝多芬就是其中之一)。
從我開始寫小說到現在,只有十年多一點,無法體會將自己年輕時的作品塵封二十年再拿出來寫會作何心情。不過呢,據說其初稿含有許多情色描寫,到出版《浮士德斷簡》時才往較為穩當的方向修改──讀到這樣的資料時,我倒是深有同感,不禁莞爾。就算是大文豪,步入中年後再回頭看看自己年輕氣盛時寫的作品,也會覺得害羞嗎?我最近寫了那麼多涉嫌性騷擾的段子,當我四十歲過後拿來重讀時,會不會想重新修改呢?
回首當初,我最早交給責任編輯的企畫書上,梅菲斯托費勒斯原本是男性,單純是把歌德原作中的設定照搬過來而已。為何實際動筆時會改為女性呢?
當然,手塚治虫老師筆下的《新浮士德》的女梅菲斯托深具魅力,給了我很大的影響。另外,我想看岸田メル老師畫的狗耳女性也佔了不小的因素;至於「劇中歷史人物絕大多數都是男性,難以凸顯角色魅力」這樣現實的商業考量,我也無法否定。但是最大的原因,是由於我對原作中浮士德和梅菲斯托的關係實在難以產生共鳴。
惡魔梅菲斯托為了贏得和神打的賭,與浮士德簽約誘使他墮落,跟在身邊悉心照料……這樣的故事對自幼就是基督教徒的人而言,或許相當耳熟(舊約聖經約伯記等的開頭和這樣的故事相當類似)然而我怎樣也無法接受。因為這點理由就纏著一個人的惡魔,真的有趣嗎?
於是我左思右想,把動機改成了我能夠接受的版本。沒錯,就是性騷擾。想找個好對象沒事性騷擾一下而成為隨侍在側的使仆,這樣就自然多了。會覺得不自然的多半沒看到這部小說的第四集,所以應該是每個人都能接受。
因此,梅菲斯托費勒斯勢必得換成女性,不然男性性騷擾男性不僅很糟糕,還是犯罪行為,美女搞性騷擾就不會構成犯罪。對不起,我騙人,就算是美女也會構成犯罪。如果有哪位美女無論如何就是想犯罪,歡迎與我聯絡,我將竭誠為您服……(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