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溺水時連狗都想抓(6/6)
狗與剪刀必有用 2
應該在練馬區(注15)。
「譬如她模仿不良少女的髮型被你嘲笑。」
『這世上大概沒有人會因為這種事生氣吧?』
東北地方或許會有。
「譬如你趁她睡覺的時候偷親她。」
『我才沒有!你以為我是什麼人?拜託不要邊說邊臉紅!害我都有點不好意思!』
「你怎麼可以亂親人家!」
『我哪有!不要因為自己的幻想發脾氣好嗎?』
如果是因為偷親而被妹妹囚禁,實在太令人震撼。
呃,我真的沒做過喔!
注15意指「哆啦A夢」。
坦白說,我一點都搞不懂,無論是圓香來新稻葉的理由,或是她設陷阱和囚禁我的理由。
「竟然親人家,真不要臉!」
『你的道德觀簡直像昭和時代的老頭子……』
我也搞不懂夏野的性格。
基本上發生在我身邊的全是搞不懂的事,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總之,誰敢亂動我的東西,我遲早要算清這筆帳。」
『啊?瞧你講得一副理直氣壯的樣子。』
「有什麼不對?你不是我的東西嗎?」
『我從來都不是你的東西。』
【處罰之七】把耳朵夾在書本間,再把書堆上去,又稱「摺狗耳」。狗不知為何好像很開心的樣子,感覺真無聊,玩到一半就不想玩了。
總之,我成功把矛頭從妹妹身上引開。我轉移話題的技巧真是高超,然而代價是把夏野惹得更火大。
『我是你的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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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7日本電影怪獸,外型類似烏龜,會將四肢縮入殼中迴轉飛行。
我正想說是圓香做的,卻突然打住。這件事的確是圓香做的,不過我若是這麼說,會害圓香背上罪名。
「先不管過路魔,我養的狗被人囚禁耶!」
『什麼怎麼辦?』
坦白說,我也想把責任推給圓香,而且真的差點這麼做,但是身為哥哥應該扛下一切吧?
再見。
「怎麼不會?我的心就少一塊肉。」
【處罰之六】以腰部為軸心高速自轉拋到空中,又稱「卡美拉」(注17)。在高速旋轉的狀態下,或許能像打水漂兒那樣跳過水麵,下次試試看。
「何、何必說成這樣……」
「我一定要算清這筆帳。」
良心的天秤搖擺不定。我真想選擇明哲保身,但哥哥的職責就是保護妹妹。雖然講得這麼英勇,但我這個哥哥絕對承受不了迎面而來的攻擊,只能想辦法開脫。
其實圓香背上罪名也是應該的,那的確是她做的事,她確確實實是囚禁我的兇手,但我不願出賣妹妹,更何況是賣給這個剪刀女。
我確實是為了看書而留在夏野家,但我可不記得連靈魂都已賣給她。
夏野不知為何別開臉。我究竟該怎麼做?我該回應什麼?有沒有對付這個人的攻略啊?要像《解體新書》(注1……(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