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3/3)
祝百之喜事務所 1
「第二,本事務所為了證明您弟弟的無罪,進行了怎樣的調查,是不能向您詳細說明的。這樣不知您是否接受?」
江利點頭確認。這一點在雉名那裡也已經被多次提醒過了,只要是在認真地工作,手段什麼的並不重要。
當然,不合法的事還是挺麻煩的,不過江利對於這一點也沒有特別提出。
自從弟弟被捕之後就去找過很多律師,他們所有人都斷定,只能想辦法爭取減刑。
只要承認這並非是有計畫的犯罪行為,說到底就是提出衝動犯罪的主張,他們說順利的話大概只要五、六年就能出獄了,可是這對江利來說沒有意義。
因為男友的父母說,不想成為殺人犯的姊姊的親戚,所以使弟弟無罪釋放是絕對不能變動的條件。
最後找到的雉名也以嚴肅的表情說道:「無論多麼優秀的辯護律師,在現在的情況下也不可能立證您的弟弟是無罪的。」
即使如此江利仍然堅持著。
看著充滿逼人氣勢的江利,雉名短暫思考了一下,然後給出了這裡的地址。
「請你去這裡試試看吧,要追求結果的話也許能給你一些幫助。」
於是現在,終於看到了希望的光芒。
比起手段什麼的,江利對此要更重視得多。
「第三,這其實才是最重要的事……」
端正了坐姿的凰華以很自然的、平淡的語氣說道。
「證明您弟弟無罪的結果,即使產生了其它方面的什麼問題,我們也是不負責任的。」
「這是什麼意思?」
「我以過去實際發生過的例子來說明吧。真實姓名就隱去了,曾經有個因放火而被捕的男人。」
就是說剛才的「靜」女士大叫大嚷的事,的確是有根據的。
「此人被懷疑,是由於他與在現場被目擊到的犯人的背影十分相似,並且與被放火的那家人以前發生過多次糾紛。儘管火災本身因為發現得比較及時,只燒毀了一部分籬笆之後就被熄滅了,但此人明顯無法提供案發當時的不在場證明。雖說作為初犯,這種狀況下應該可以給予緩刑的考量,然而此人三十多歲正值盛年,家中還有妻子和年幼的孩子。妻子考慮到不能讓丈夫留下前科,便委託我們無論如何都要洗脫他丈夫的罪名。然後本事務所調查的結果,查明了案發當時此人的行動,證明了他在放火發生之時正在另一個場所的事實。」
這樣的話就是非常值得高興的事吧。
「既然如此,我想此事就拜託你們了吧。」
凰華也沒有簽訂合同之類的文件。
聽起來很意外的感覺。
「說實話,我其實是期待他能夠拒絕你的……沒辦法了。其他人就由我來聯繫吧。」
「其實凰華小姐即使不拿工資,靠炒炒外匯什麼的也賺了不少錢的吧。」
說實話,……(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