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3/3)
祝百之喜事務所 1
看起來是比二十四歲的年紀更年輕的臉。
「我真想早點回家了啦。審判結束了之後就能出去了吧,我就是這個意思。」
雉名的眉頭皺得越來越深了。
「黃瀨先生。雖然我想不至於,不過你該不是還認為自己能被判無罪吧?」
黃瀨隆作出了一副不可思議的表情。
「因為我確實什麼都沒幹過嘛。」
「這麼說是沒用的。你在供述書上籤了名,已經承認了殺害渡邊三成的就是你自己。這個事實對於法官來說可以看作是有力的證據,將會對你下達有罪的判決。」
即使言已至此,黃瀨隆看上去也沒有把雉名的話認真放在心上,不知什麼意思地笑著看著他。
「那種東西,只不過是警察一遍又一遍地像白痴一樣問我『因為被欺負就恨上了他是吧?所以捅了他是吧?』這種問題,覺得太煩人了,才說了『是』的啦。然後他們很快就拿了文件出來讓我在上面簽名……我實在是覺得麻煩就……」
這種心情也不是不能理解。一遍又一遍地被反覆詢問同一個問題確實會造成特別大的壓力。
為了逃脫這種痛苦而暫時妥協簽了字的嫌疑犯從未絕跡過,這的確是現實。雖然明白這一點,雉名還是以嚴厲的口氣說著:「如果您真覺得這種借口有用的話,樂天也要有個限度了。根據現在的情況,您離開這裡的時候,就是作為殺人犯進入刑務所的時候。」
畢竟是律師對委託人說的話,冰冷可怕的台詞讓黃瀨隆的臉色發白了。
「律師先生在這種時候,不是應該說『你只要否認,其它都交給我了』這樣的話嗎?」
「我不否定那也是一種戰術,但您的情況,這樣是沒有勝算的。您既沒有承認精神異常或者正當防衛,沒有任何減刑的理由。由此被判定為因怨恨而導致有計畫的犯罪的話,最少也要服七年徒刑哦。」
「即使你這麼說,我對詳細的情況什麼都不明白。拜託你了,請幫我想想辦法吧。」
二十七歲的雉名恨恨地想著「現在的年輕人啊」,可是應該也不會有人為此責怪他的。
好像咬著牙一樣地說道:「聽好了,黃瀨先生。請立即拋棄掉天真的希望吧。要贏得無罪判決必須得到您的配合。只要您繼續維持現在的態度,我就找不到有效的解決方法。就算您說您沒有殺害渡邊先生,問題是陪審員是否會相信這一點。兇器也有,是您自己的東西,上面還殘留有您的指紋。動機也有,有好幾位員工證明您受到了被害者的欺負。與活著的被害者最後在一起的是您,沒有從外部侵入的痕迹。再加上還有供述書這份證據。一般的人——所謂陪審員如您所知就是些普通人,會認為如果真不是您殺的人,就不應該……(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