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追憶>>正廳 Episode_"the_Girl".

第十一卷

1

如果要從頭回想整件事,那麼食蜂操祈和上條當麻的初次見面,恐怕被人評為「飛躍」也不為過。

現實往往就是這麼回事。


『哇!』

『抱……抱歉!』

蟬鳴擾人的炎炎夏日。

隨處可見的學區的,隨處可見的路口。

「啪啦啪啦啪啦!」的雜亂聲音響起——因為無視人潮奔跑的刺蝟頭少年撞上了還在發育的嬌小少女食蜂操祈,使得兩人懷裡的東西灑了一地。升上國中新買的文具散落各處。

撞上她的少年,看起來比食蜂還年長兩三歲。

少年以近乎趴在地上的姿勢快手快腳地把東西撿回來,將它們塞給食蜂並說道:

『真的很抱歉,我在趕時間。應該沒有哪裡受傷吧。那我走啦!』

『咦……啊?等等……!』

連生氣的時間都沒有。

刺蝟頭少年抱著自己的東西快步離去,行人用交通號誌也已開始閃爍。順帶一提,連最近很有名的「民間」救護車——即刻救護服務的救護車也鳴響了警笛。

為了回頭追趕那個不速之客而多等一次紅燈的時間,似乎有點蠢。這麼判斷後,食蜂操祈也迅速過了馬路。

『……怪了?』

但是,她懷裡多了一個沒見過的東西。

是一支廉價手機。

即使想知道持有者的名字,多半也會因為屏幕被密碼鎖住而無法如願。何況根本沒必要偷看。畢竟不這麼做也能導出結論。

是剛剛那名少年的東西混進來了。

食蜂回過頭,但號誌切換使得車流阻斷了道路,朝彼方延伸的路上,也已不見刺蝟頭少年的身影了。

『這玩意兒該怎麼辦啊?』

她沒義務送還失物,何況「找出物主」這種麻煩到不行的事她也沒打算做。

不過,待會兒還是有必要交給警衛或風紀委員吧?

雖說是便宜貨,但這東西終究不是什麼鉛筆橡皮擦,而是電子儀器,丟在這裡也讓人過意不去,因此食蜂只好把這隻手機帶在身上。

『……如果是搭訕新招的話,這人可真厲害。』

食蜂操祈嘀咕完後,也離開了路口。


想來,這次相遇實在太過飛躍,使得它根本毫無意義。

對於食蜂操祈來說,這甚至算不上「相遇」。

既然如此。

對學園都市第五名而言,還有另一次意義重大的「相遇」。

第二次邂逅。

這一次,對於食蜂操祈與上條當麻來說才真的有意義。


2

「實際採取行動」是在路口相撞數天後的事。

或許從很久以前就已出現徵兆。然而,對於食蜂操祈來說,意義重大的應該還是那一天,那一刻。


不知怎地,自己不想遇見任何人。


那是個蒸籠似的暑夜。少女在熟稔的學生街上閑晃,一步步走向無人的地方。朝著更安靜的地方,人煙更稀少的地方前進。就這樣,食蜂操祈跨出學區,遠離柏油水泥構成的風景,……(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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