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逃跑的方向 Escape_to_Central.(2/5)
新約 魔法禁書目錄 18
「不可以大意。有種像雲氣的東西纏上來了!」
「?」
外套比基尼府蘭這麼一說,上條才打量起自己。
的確。
和靜電、極光、霧全都不一樣。帶有類似CD表面那樣的光澤。看似從空氣中滲出卻又捉摸不著的雲氣狀存在,開始在上條周圍瀰漫。纏住自己的色彩與那個奇怪手銬相同,就連不懂魔法的上條也有種不祥預感。
「可……可是那又怎麼樣啊?這些不知道是光還是霧氣的東西,就算纏上身也沒感覺啊。說起來就連痛楚還什麼的……」
正想說「也都沒有」時,上條突然全身僵硬。
愣住的土御門舞夏就在他眼前。
一名雖有異物貫穿胸口正中央,卻感受不到痛楚或不適的少女。本身沒有感覺,不見得等於沒有異常。
「『業』嗎?」
土御門不高興地嘀咕。
上條皺起眉頭。
「業?」
「因果報應。或許會有人認為這種招數不像出自英國人克勞利之手,然而,就算是崇尚卡巴拉思想的『黃金』,他們當成根基的赫密斯學,也是把托特、墨丘利這些埃及與希臘等各個地方的神話大雜燴,克勞利甚至留下了特殊對應表,用來將東方的易經換算成西洋數值。這人經常旅行,到過亞洲,還曾經在看見鎌倉的佛閣時當場打算改宗。」
「呃,重點是我不懂那個叫業還是因果報應的是什麼東西。」
「業障的業。換句話說,就是『自身行為會替自己招來相應結果』的思維。」
肩上的歐提努斯抱起雙臂,哼了一聲後開口:
「這些業裡面,最簡單易懂的就是殺生造成的因果報應。如果某人殺了別人父母,則死者的子女會將他當成仇人追殺。這就叫自作自受……而你剛剛下手了吧?你用右手粉碎彩虹鎖鍊殺掉它,背負了相應的罪業。這個情況可不有趣喔,那傢伙明顯是為了讓你背負罪業才派出刺客。」
茵蒂克絲面有難色地補充:
「根據第四書和777之書,『鎖鍊』這種象徵武器應該是束縛迷惘思緒的因子才對。然而和『火之杖』與『風之短劍』不同,它並非有形道具,只能限制失去意識的術師。」
「實在不太可能只來那麼一次。」
轟隆————!驚人的巨響迸發。
但在明白這麼做具體來說有何意義之前,自行車齒輪的鎖鍊已經跳了出來。當代替頭部的齒輪一轉——
上條等人攀著的吊車再度輾過路上蠕動的虹色鎖鍊,衝出包圍網。
即使打倒它們也不代表結束。
「可是這麼一來,只要用右手把這個……業?把這種彩虹霧氣破壞掉……」
巨大的黃色吊車突破包圍網沖了進來。
咚!砰!
「糟糕,這就是叫『業』的懲罰嗎?是我叫來的嗎?」
「影響人心,改變腦中浮現的配色!手……(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