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兄妹重逢•弒神(2/7)
Lonely Myself Saga 逆天傳說 1
榊市。
這裡是一個小有發展、也保有自然環境的城鎮。鎮上有頗為熱絡的娛樂街,人們不愁沒地方玩樂。這裡稱得上有名的東西,頂多是結緣神社而已吧。反正這是一座隨處可見的地方都市。
我在車站前閱讀觀光導覽打發時間,對這塊土地做出了這樣的評價。
「住久了也是個好地方啦。」
我認為這純粹是習慣問題吧,一定是因為我幾乎沒有住過其他地方的關係。
現在回想起來,我離開這塊土地也就只有父母雙亡後,寄宿其他親戚家的那幾年罷了。
「已經過了十年啊。」
我抬頭仰望這座城鎮的吉祥物『小榊企鵝』的銅像。十年前,這裡還沒有這種圓滾滾的吉祥物呢。
「看似沒有什麼改變,事實上很多事都不一樣了。」
說不定是我住習慣了,才沒有注意到變化吧。
連城鎮也會在無形中改變。那麼人會改變嗎?和十年前的小時候相比,我也改變了嗎?
我的表妹又變成什麼樣子了呢?
「久別重逢,我也太感傷了吧。」
這是我和命事隔十年的再會。
那個小巧可愛的命,現在是什麼樣子呢?我真是既期待又緊張。
假如她變得很漂亮,我該如何面對她呢?
「嗯……嗯……」
她要是真的變得很漂亮,我在高興之餘也會感到困擾吧。
畢竟,若是單純再會那也就罷了,但從今天開始我們就要生活在一起了。
和亭亭玉立的妹妹久別重逢,還要住在一起。這又不是漫畫!
「啊啊、沒問題。這是當然的,但不是指物理上的填補喔。」
「我好高興,哥哥。我們快去戶政事務所繳交結婚申請書吧。」
「這啥啊!我聽不懂是什麼意思啦!?」
「你怎麼了,哥哥?」
「太不莊重了是嗎?」
「咦?啊、啊啊,不好意思。」
有沒有搞錯,我的表妹變成亞瑟王了。
「倒也不是啦。不過,凡事都要按部就班嘛。」
例如在結婚前,要先有一段交往的時間。差不多是這樣的順序吧?總之我認為按部就班是很重要的,其中也包含了許多困難的問題。
「嗯嗯,真不愧是哥哥,我也很驕傲喔。」
就這點來說,我比一般小說的主角還要沒天良吧。
啊——、嗯。果然是這樣,眼前的少女真的是命啊。這樣啊——、這下糗啰。
我聽到命的呼喊聲,緩緩轉過身來,命用力揮手跑向我。
我張開雙臂抱住激動不已的命,命也用力抓住我的衣服。
命不可思議地歪著頭,在她腰上搖晃的『那樣東西』似乎是一把銀色的長劍……不對,那的確是一把劍沒錯。
命在我的懷裡仰望著我。
「啊啊,麻煩你了。」
「就像現抓現烤的螃蟹料理一樣喔。」
「我們慢慢來填補這十年的空白……(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