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 於是,祭典結束,新的祭典揭開序幕。

第14.5卷

Festival。

聽見這個詞,大家會想到什麼呢?

根據一般的說明,Festival即所謂的Rock Festival,愛開趴的嗨咖聚集在一起,搞不好不只玩通宵,而是連續狂歡好幾天的音樂祭典。

拿著酒配合音樂的節奏搖頭晃腦、互相推擠、跳進人群,勾肩搭背、玩騎馬打仗的遊戲,或是跟《草食男之桃花期》這部電影裡面的森山未來一樣,坐在神轎上讓人給他抬轎,就算是互不相識的人,也能靠音樂連結在一起,盡情玩樂,共享絕對無法忘懷的體驗……那就是人們對祭典的印象吧。

我個人也差不多。我承認我抱持某種程度的偏見,而這個印象偏頗到不行。

然而,我對祭典的印象也不全是壞的。

眾人以音樂為契機團結一致,炒熱氣氛,反而是正確的享受方式,也可以說是音樂節的存在意義的一部分。

總而言之,Festival是祭典。慶祝某件事的場口。

曾經有人說過。

千葉的名勝是祭典和舞蹈。跳舞的傻瓜和看人跳舞的傻瓜,既然都是大傻瓜,不跳舞就Sing a song。

至理名言。真是句至理名言。講得太好了,害我忍不住唱起城門城門額頭高☆。

因此,我並不否定那種享受祭典的方式。

綜觀古今歷史,祭典基本上可以不講禮數,也是展現包容度的場合。先不說古代,聽說中世紀以後,在祭神儀式結束後的宴會上,所有人都會喝到吐為止,不論身分高低……等一下?哪來的包容度?這種行為發生在現代叫做酒精騷擾,直接觸法喔。

由此可知,現代的祭典應該要有新尺度的包容度。

也就是要包容「享受祭典的方式因人而異」。

有人喜歡一大群人聚在一起狂歡,也有人喜歡獨自沉浸在音樂中。

所以,一個人在祭典會場靜靜感受於心中沸騰的激情,這種享受方式也應該要得到肯定。

當然,不只有祭典要肯定各式各樣因人而異的享受方式,在絕大部分的娛樂活動——電影、音樂、動畫、小說、漫畫、舞台劇、音樂劇、夢夢貓(註:三麗鷗的吉祥物。日文開頭與「音樂劇」同音。)等等,都可以套用同樣的道理。

然而在這之中,祭典可以說是特別值得受到肯定的存在。

娛樂活動不分貴賤,以種類來區分優劣,乃極度愚蠢的行為,可是若硬要將祭典區分出來,我必須說那稍縱即逝的唯一性,和其他娛樂活動有著明顯的差異。

無論是電影還是動畫,可能會錄成光碟的作品,某種意義上來說都可以重新體驗。想重看的話,同樣的畫面可以無限重播,是巨大的優點,卻無法連最初的感受及初期衝動都跟著重現。

祭典、演唱會當然同樣可以錄成光碟,我也不得不全面贊同「那些錄起來的表演重看時可以享受到另一……(内容加载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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