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作為解決篇(3/6)
里染系列 1
「如果要獲得額外的傘,最先想到的是,借還是偷,以及向哪個人下手。但是放學後仍然在下雨,不會有人把必要的傘給別人,或是借出去。即使確有此事,在昨天的調查中物主也會舉手表示那把傘是自己借給某人的。
「另外,偷來的這種可能性也不存在。如果有人的傘被盜,在調查時失主也會舉手表明。」
「我有問題。」
像是在記者會上的提問環節,香織高高的舉起了手中的筆。
「就沒有其他方法了嗎?丟了的傘以及放在房間里沒人要的傘都有很多,只要撿來用的話。」
「正是如此」,回答了青梅竹馬的問題。
「的確在這麼寬廣的校園裡,有許多丟棄的、或是忘在某處積灰的傘。即使撿來用也不會有人注意,不會有人抱怨。……但是,那是一把什麼樣的傘呢?那把黑傘幾乎全新,很高級,沒有一點污漬,骨架也完好。真的有人會把這樣的傘丟掉或忘在某處么?簡直無法想像。事務員的證詞也表明失物中沒有那樣傘。
「拿來的,借來的,偷來的,撿來的。在校內能得到傘的途徑只有這些。雖然還可以在午休時出校購買,但和前兩種情況一樣必須同時拿著兩把傘,所以排除。根據以上論述,第三種可能性也完全排除。」
排除,排除,排除。
回過神兒來時,所有的獲得途徑都被否定了。
「那麼,A前提就坍塌了。那麼,B前提——用於偽裝的傘是犯人自己的私用物品,只有這個可能性了。接下來加以討論。」
里染配合著講解揮了一下黑板擦,把A前提擦掉。然後敲了敲字母B——「犯人的私用物品」。
「如果犯人使用的是自己經常用的傘,攜帶的問題就解決了。只要順勢把擋雨的傘放到廁所里就好。這樣只用帶一把傘。……但是,這樣一來又有了新的問題。把唯一的傘放在現場的犯人,怎樣才能逃到外面又不被淋濕呢?
「進行犯罪時,外面還在嘩嘩的下雨。如果把傘留在現場逃到外面,肯定會被淋濕。犯人不會做這麼顯眼的行為。如果從離教學樓很近的舞台左側逃跑,說不定可以不被淋濕,但當時針宮就在舞台左側的出入口附近,所以犯人只能從舞台右側逃跑。即使當天針宮不在,犯人也不會選擇人目眾多的教學樓方向作為逃跑路線。犯人起初就打算從右側進入,然後同樣從右側離開。」
「肯定是這樣吧。因為犯人讓朝島打開了右側的門鎖。」
袴田點了點頭。
「但是呢,這樣一來,不打傘的話肯定會全身濕透。犯人在進體育館時必須帶兩把傘,用於偽裝的傘,以及扔掉第一把後使用的傘。」
「那個……」
推理越來越複雜,柚乃再次做了總結。
那把傘是……(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