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與解說(4/6)
里染系列 4 圖書館殺人事件
「你剛才說的話,全都是從現場那些微細血痕聯想到的嗎?」
「不。」
顧問把嘴離開玻璃杯,作出細微的訂正。
「不是我聯想到的,而是邏輯性的思考。」
5.紅色留言理論
接下來的一小段時間內解謎暫時停了下來。柚乃和哥哥買來的西式點心盒在各人的手上傳遞,圍坐在桌邊的風丘學生們儼然一副茶會的模樣,刑警們也圍在病床邊啃咬著餅乾。柚乃挑選的松糕相對綠茶還是配紅茶更有味。
「到這裡有何想要反駁的嗎?」
在休息期間討論還在持續,里染邊吃著白蘭地蛋糕邊向眾人募集問題。於是香織立刻舉起手來。
「有沒有可能不是眼鏡而是隱形眼鏡呢?」
「沒有。在掉落單片隱形眼鏡的情況下,只要閉起一隻眼睛另一隻眼睛還是能以正常的視力來使用。」
「那,如果兩邊都掉落的話……不可能的呢。」
「隱形眼鏡可不是那麼容易把兩邊都弄掉的吧,又不是GEASS能力者。」(註:出自動畫作品《反逆的魯魯修》里的特殊能力)
香織帶著理解的表情退了下來。柚乃倒是對這個比喻感到莫名其妙。
接下來發言的人是白戶。
「雖然這麼說似乎會顛覆前提……不過至今為止的推理,殺人後擦拭地板,頭髮浸在血泊上,全都是建立在單獨一人這個前提之上的吧。可是,事件當晚的圖書館內還有桑島法男存在。記得他在供述上是『沒觸摸過其他東西』這樣說的,不過難道沒有他干預過現場的可能性嗎?」
「啊啊,我忘記說這個了。關於第三者介入的問題,能以十分鐘這個限制時間來否定。」
「限制時間?」
「我在做過實驗之後,就搞清楚了沾在地毯上的血液過十分鐘左右就會完全滲透進去,即使用手指大力按壓也不會沾上血液,用毛巾去擦拭也不會染上血色。既然如此,不管是擦拭地板的血液還是偽裝死前留言,都必須要在毆打恭助先生後的十分鐘之內完成。根據光亮的目擊證言,桑島來到現場是在行兇的一小時之後。因此桑島是不可能干預的。」
「喔……那麼,如果犯人是二人組呢?」
「因為犯人沒有帶著光源,才把恭助先生的手電筒拿走。這就意味著犯人也沒帶著手機。正如第一天刑警先生說過的那樣,要是有手機的話就能替代手電筒來使用。如果犯人只有一個,就有可能恰巧無法使用手機吧。可能是忘在家裡。也可能是電池沒電。可是如果是兩人的話又如何?在現代的日本,兩人都無法使用手機的狀況實在恰巧過頭了。因此犯人是單獨作案。」
「委員長呢?像剛才那樣,不問點關於虛假線索的問題嗎?」
「就跟屍體那樣,倒在書的旁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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