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決@???(3/12)

第六卷

「比如說,如果被害者很正常地被勒死,那跟這位怪人教授走得很近的電子蕾因無論如何都會染上嫌疑。先不管這個問題,要是屍體沒被斬斷,是不是有人會因此染上嫌疑?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刻意做這種麻煩的事情就有價值了。」

長時間停留在案發現場有著許多風險,因為鮮血濺得到處都是,所以自己的衣服上也很有可能留下證據。而某人寧願冒著這些風險,也要把屍體斬成兩截。不管這人是電子蕾因還是其他的第三者,其中都必定存在著某種利益。

「總之,不管怎麼說都得先從徹底收集情報做起。」

「我很期待喔。」

「……為什麼妳會認為警方收集到的情報都會交到妳手上?可以告訴我妳的根據嗎?」

就在我們忙著爭論的時候。

我發現學生餐廳里的大學生們的視線移動了。我自然而然跟著移動視線,往窗戶的方向看了過去。

學生們對「外人」的關注從我們移到別人身上了?難不成還有比我們更顯眼的「外人」嗎?

雖然腦海中有一瞬間浮現出警方搬運遺體的畫面,但我不認為警方會光明正大地讓遺體從校園的正中央通過。

然後,我在窗外來來往往的人群中,認出了一件極有特色的水手服。

及腰的黑色長髮只有尾端染成紅色,白底水手服上有著紅色線條,高過膝蓋的長靴還用類似塑膠的材質包覆住關節,整體設計充滿了未來感。

「……喂,推理狂,妳待在這裡別亂跑。」

「嗯?」

叼著湯匙的推理狂還搞不清楚狀況,我一邊起身一邊如此說道:

「是電子蕾因。她不知為何還待在校內。我現在就出去抓住她,妳負責從窗戶觀察!要是那傢伙在我抵達之前消失的話,就用電話告訴我她離開的方向!」



5(內幕隼)


我並沒有像刑警偵探劇裡面演的那樣突然拔腿狂奔,而是冷靜地走出學生餐廳,從最近的出口離開校舍來到室外,混進人群里慢慢行走。如果大老遠就看到追兵,對方也會拚命逃跑。先盡量縮短雙方距離再全速衝刺比較容易逮到目標。

……然而,我一下子就被發現了。

身穿水手服的少女俐落地轉身後,也不管裙子有多短,就像是短跑選手一樣拔腿就跑。

「該死!社會人士果然太顯眼了!」

既然事情變成這樣,那就只能大幅改變做法了。我不顧體面地穿著西裝狂奔,拚命追趕目標。這彷彿刑警偵探劇在現實上演的一幕,讓手機的鏡頭從四面八方對準了我。途中,我還差點踩壞可能是因為某種實驗而擺在地上的特製遙控直升機。雖然雙方的距離不到兩百公尺,但要是在校舍的轉角處多拐幾個彎,還是有可能跟丟,所以一點都大意不得。

就在這……(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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