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間』
安達與島村 13
「咚咔咚咔!」
「我湊你哦」
我抓住用手刀砍向別人腦袋的笨蛋的手,結果卻變成了兩人一起蹦蹦跳跳的局面。由於體格上的差距,幾乎就等於是我被她耍的團團轉。在轉了一會兒之後,永藤覺得玩膩了才終於放開我。體育館的講台上,迴響著永藤悠閑的腳步聲。
「明明我是在提高演技啊」
「沒有木工的場景」
我把劇本扔給永藤,永藤說道「確實呢」,再次理解似的點了點頭。
文化祭上我們班裡要表演戲劇,這倒還好,可不知什麼原因我們成為了主演。據說是因為作為題材的小說兩位主人公與我們很相似。
小說的內容是小個子殺手主人公被偶然相遇的女演員委託殺害包括自己在內的人。角色分配方面,從小個子這點來看,殺手自然是由我來演。至於女演員嘛。
「為了讓自己身上帶有著名女演員的氣質,我每天都在日野家的浴室里游泳呢」
「別每天都來」
她真的是每天都會來,除了我家例行去夏威夷旅遊的時候。
正在參加社團活動的籃球社成員也在體育館裡跑來跑去,不時將視線投向我們這邊。在這種地方排練戲劇多少會讓人有些害羞,不過正式演出時要在更多人前表演,所以正好可以用來適應這種場面。
我沒能拒絕從而成為了女主角,結果被迫犧牲了暑假來進行舞台劇排練。因為不是戲劇社的成員所以能力有限,不過既然要做,就希望能做出相應的成果。班裡的其他同學似乎也抱著類似的態度,每天都在認真地準備。如果周圍的人都很有幹勁,便會讓人萌生出想要努力的慾望。
「我不打算上大學所以不用擔心學習方面的事,你呢?」
「我要找工作」
「在你家工作嗎?」
「呼呼……這可說不準呢」
「好煩~」
永藤望著體育館二樓掛著綠色網子的景色笑了起來。
她的眼睛望著遠處。雖然永藤現在沒有戴眼鏡,但我可以感覺到她還是能輕易地捕捉到那片景色。
到底是怎樣啊。
那光輝耀眼奪目,即使走過了很長的路,只要一回頭就能立刻發現。
然而無論能尋找到多少那樣的光芒,卻終究無法觸及……不免會令我感到些許寂寞。
「來,繼續練習吧」
當然,我也有許多這樣的回憶。
「上次在一起演戲,還是幼兒園的時候呢」
如同寶石般的回憶,在人生中是不可或缺的。
「交給我吧!」
「不需要即興表演啦」
「能做到!」
……不過,現在就只把現在正在發光的東西拿在手上就好。
在練習前就說了很多沒用的廢話了。
我裝作回想起來的樣子,不過即使她不說我也記得。那時候雖然我倆都不是主角,但現在回想起來簡直無法相信當時的我們是那樣……(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