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Fate Apocrypha 4 熾天之杯

台版 轉自 深夜讀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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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十九年,不到二十年的人生,就是我的一切。


若要加以濃縮,可說當我在十七歲離開生長的棟雷米村後的那兩年才是我的一切。


那是榮耀的一年與失勢的一年。


有人說,我是奇蹟的少女。


我想,這真的是奇蹟嗎?


我聽見神的嘆息而起義,為了奪回祖國而順著自己的心征戰。


沒錯,征戰。即使只是負責在戰場上揮舞大旗,這仍是選擇了殺害他人。為了拯救祖國的一百人,選擇殺害一千名敵人。


即使對手是敵人、是放著不管會反過來殺害自己的對象——殺人就是殺人。


打破了「汝不得殺生」的戒律,那是一種超乎想像的嚴酷行為。


因此背負了同樣命運的人大多會這樣想。


「對手不是人」,他們是惡魔、是饑渴於血的惡鬼,因此將之殺害乃行善,所以在心懷蔑視的情況下殺害。或者深信自己是為了國家、為了故鄉、為了心愛的某人而殺人。


這是必要的行為,是理應受到祝福的行徑。


人們就這樣拚命持續視而不見……若不能持續,就活不下去。


如果理解敵對的「不認識的某人」也是愛著家人、國家的理所當然的人類,還持續加以殺害,他們的精神遲早會崩潰——


我既愚蠢又無知,非常不擅長說謊。


所以——我把對手當成人類看待。惡魔很可怕、惡鬼很駭人,但人類就不可怕,只是會有種心如刀割的痛。


殺人、救人,我相信除此之外沒有其他方法可以拯救故鄉。我如此相信、如此發誓,不懺悔,澈底殲滅敵人。


原本該是裁判的我身上的任務早已不是看清這場戰爭的走向,而是為了做個了斷才存在。


因為認為「自己是該受到懲罰的罪人」呢?


但是,他又回到了「這裡」。


對渾身染血的自己來說,火刑是再適合不過的結果。


而拯救他的,是因「尼伯龍根之歌」聲名大噪的英雄齊格菲。以「黑」劍兵身份被召喚而出的他將自己的心臟分給了人工生命體。


即使如此——即使如此,我還是選擇了殺害他人的路。雖然只有一點點,但這條路可以持續向前。我知道我流下的血將會連上新的道路,總有一天會連上不再有人需要流血的路。


針對這點,我的半身因戀愛而喜悅——我的半身因罪惡與疑惑而蠢動。


無論如何,自稱齊格的人工生命體變成與我一起行動——


眾人以聖女稱呼罪惡深重、渾身染血的我。我必須一輩子背負這個名號——真是太可怕了。


來,祈禱吧。僅只祈禱、僅只仰望天,說穿了只是死了一個愚蠢而渺小的鄉下姑娘。是將會掩埋於歷史之中,沒……(內容加載失敗!請重載或更換瀏覽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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